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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考或有大变(浙江中考政策2021)

发布时间:2025-03-10 07:40:06 学习方法 438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据杭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7月26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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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考或有大变(浙江中考政策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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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考试题对学校教育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评价的关键环节。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稳步落实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命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定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并考虑学生毕业和继续教育的需要。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继续深造的主要依据;统一要求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各市、县组织实施,在全国实施。所有省内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

考试范围及统一命题科目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除综合实践活动外的所有科目均设置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内。各地要鼓励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结合浙江实际情况,确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即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以下简称“社会”)、体育与健康六门学科。为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成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成绩。美术、劳动等科目暂不纳入全省统考科目。可以按照等级制度纳入考核,等级制度由各区、市自行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招生的重要参考。分数是否计入录取总分由各区、市决定。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浙江省实际情况,从2024年起,省级统一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学5个学科。五科总分620分。具体考试科目、试卷分数、考试形式、考试日期和考试时间如下表所示:

对“社会”科目考试方式设置过渡期,单独发开卷试卷,省级统一命题,分数线为100分。原来采取开卷考试方式的地区,2024年、2025年可继续选择开卷考试。2026年起,全省范围内实行闭卷考试。

“英语”科目试卷满分120分,其中笔试100分,听力20分。英语听力部分可以用人机对话代替,满分为20分。区、市教育局可以自行选题、组织题目。选拔英语人机对话的区域,英语笔试时间为85分钟,时间为16:10至17:35。

《体育与健康》的考试办法、项目和标准由各区、市教育局制定;考试最迟于5月底举行,分数在30分至50分之间。

命题原则和标准

全省统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坚决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要求,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考试命题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道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的考核,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促进学生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

(二)基于课程标准的科学命题。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严格遵循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命题不得超出标准,考试内容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或者缩小。严禁以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校外培训内容作为考试内容。

(三)发挥教育教学指导作用。主张重点指导学校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面向问题、深入思考、高参与性,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充分发挥考试目标。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提高试题科学化水平。试卷难度设置科学合理,既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题和客观题比例,增加探索性、开放性、综合性题比例,积极探索跨学科命题。

考试组织评价

各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和评分评价,由各区、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评分。各地要成立综合评分组、学科评分组和质检组。综合阅卷组和质检组主要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学科阅卷组主要由初高中教师和教学科研人员组成。综合评分组负责组织试评,明确具体评分要求,并对评分人员进行培训。学科评分组负责学科评分、评分工作,质检组负责评分质量抽查。各地要建立主观试题“一题多评”制度和随机抽查审核制度,确保评分质量。省教育厅建立评分抽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各地评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根据国家和省高中招生管理规定,目前,浙江省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仍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

强化组织安全

各设区的市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全面负责本地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和审查工作。切实保障考生权益,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有序。各地要切实保障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考试前和考试过程中,要加强监考人员和考试人员的培训,加强考风和考试纪律教育,加强考点检查和管理,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泄密、欺诈、安全等事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中考标准化考场建设,实行考点、考场图像实时视频监控、全程录像。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高中学校多元化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交纪[2017]122号)的要求,现将做好我省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指定学生招生计划

(一)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应当以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实行分院分配。学校教育部门根据普通高中计划招生人数和初中应届毕业生人数,确定招生区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分配名额不与初中办学水平挂钩。

(二)每所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比例不低于学校总招生计划的60%;2025年起,分配生招生比例不低于学校总招生计划的70%。分配的招生名额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

(三)各优质普通高中名单由学校教育部门提前确定并公布,可实行动态管理;生源分配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教育部门制定,招生计划和方案应当及时、提前向社会公开。

分配学生的注册条件

(一)注册资格

1、学籍要求。参与分配生源的学生必须具有浙江省学籍,且是已完成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同一初中的应届毕业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生源(原无此项规定的地区,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学生)参与分配学生的招生(各学校转学前须说明政策)。各地学校不得以外地户籍为由限制学生参加分配生招生。

2、综合质量评价要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成绩可作为分配生招生的前提条件。具体要求由各区、市教育局制定。

(二)资格审查

1.学校审核。各初中学校应对本校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不合格学生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待全校公开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2.教育局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对各初中学校的审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不合格学生名单)上报区、市教育局招生机构。

分配学生录取办法

(一)定点生录取必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招生以中考成绩为主考试。中考以外的考试成绩和竞赛成绩不得与分配学生的录取直接或者间接挂钩。

(二)分配生录取不限制录取排名,原则上不设置录取基准分数;辖区内初中发展不平衡、普通高中较多,确需设定基准分数的,由设区的市教育局在设区市范围内统一划定;确保学校分配名额录取率不低于95%。

(三)符合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可根据中考成绩和各普通高中(含校区,下同)分配到其初中的分配生名额选择填写申请表)。各普通高中根据学生中考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合格学生,实行分院招生,直至全部录取。

(四)分批分配学生的具体实施细则及申请表由设区的市教育局制定。原则上应先录取后统一招生。被录取的分配学生不得参加后续招生;分配学生录取后如有剩余名额的,纳入各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

工作要求

(一)各地、学校要高度重视分配生招生工作,及时准确向教师、学生和家长传达相关政策,规范、透明、公平地开展分配生招生工作。

(二)本通知要求自2024年起执行,各市、县(市、区)招生计划及实施细则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2023年12月发布,并向公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