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句诗来形容你的初恋或者暗恋我(用一句诗来形容你的初恋或者暗恋你)
曾几何时,景洪拍了一张照片
这是我三十岁那年秋天写的。不能说只是回忆,但应该是彻底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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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很好,秋天的空气清新,天空纯净蔚蓝,显得不真实。这个时间适合回忆和情感。
我坐在楼前的草坪上,晒着太阳,翻阅旧书,无意间看到了陆游纪念唐婉的一首美丽的诗:悲桥下春波碧,惊龙之影一现。下午我坐在凉爽的树荫下,偶然看到了“星影来了”这句话。刹那间,我仿佛看到了自己十七岁时的背影。
那年我十七岁,是高中二年级学生。我就读于县里唯一的重点中学,品学兼优。中考失利,想去重点高中后,我在家里苦苦哀求父母,许下承诺,就以自助学生的身份进入了学校。但高中一年多后,勤劳的父母却深感失望。虽然我不是坏孩子,不抽烟、不打架、不喝酒、不捉弄女同学、不去录像厅,但我绝对不是一个好学生。我装病、逃课,性格孤僻,不合群,对老师和家长撒谎,我不是一个好学生。他用生活费打台球、上网吧,但成绩在班上垫底,他并没有当回事。母亲不好意思让儿子和县里的兄弟姐妹一起住。无奈之下,妈妈从农村来到县城,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开始陪我上学。
我不是那种流氓。至少,我还懂得孝敬父母。也是在妈妈的严格监督下,我被迫克制自己,不敢逃课。我没有机会打台球或去网吧。唯一不受限制的是阅读和解决问题。半年时间,我把高一、二年级的漏课都死记硬背,思绪又回到了课堂。我开始感觉自己像个学生,并开始融入我至今怀念的高中三、四班。
当时,我坐在第二排,我的同桌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好学生,性格开朗,深受老师们的喜爱。她坐在我前面的桌子旁。她的性格和我的同桌很相似。她长得不算很漂亮,但是阳光又清新。她的学习成绩也很好,是一个好学生。每天晚上自习时,她喜欢转过身来把习题放在我的桌上,侧身和同学讨论“学业问题”。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莫名的喜欢上了她。这是一种揪心、揪肺的爱。一日不见,犹如三个秋天,光看她的马尾辫,我就能发呆一堂课。也许是因为我曾经从楼下的花坛里抓过一只蝗虫,吓到了很多女同学,但我只是吓到了她,给了她一个自然的微笑。或许是因为有一天,我解决了一道她和同桌一直在用各种方法研究却想不出来的问题,她投来了由衷的敬佩的目光。也许是因为她喜欢在作文课上第一个读我的作文。或许,是因为高二期末的班会后,她理直气壮地批评班主任没有质疑我的班级第二名。或许是因为她的马尾辫总是带着一股清新的香味,高高扬起的时候显得那么可爱。又或许,只是因为她就是她,静静地坐在我的桌前。
十七岁的时候,在妈妈的严格管教下,我把心思重新回到了课堂上,成为了一名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我发现教室上方,到处都是风景。老师在黑板上乱涂乱画是风景,诡异刁钻的习题是风景,连续两节一百分钟的作文课是风景,与同学的争论是风景,面前堆放的大堆书本桌子的侧面和上面的荧光灯也是风景。而且她美得无与伦比。
发现风景后,我陶醉了。当我十七岁的时候,我讨厌有机化学和政治。我非常喜欢物理、几何、地理学、历史和作文。我特别喜欢各种刁钻怪异的议论题,无法自拔。还有一件事让我无法自拔,那就是她阳光灿烂的笑容。
十七岁那年,成为一名好学生后,我常常喜欢从习题堆里抬起头,数她马尾辫上的发带有多少根;我喜欢在英语老师罗嗦的废话中听她清晰的话语。委婉的回答;我喜欢和她一起上摄影课,去野外拍摄田野风景;我喜欢晚上学习,清理桌子,等她转身;我喜欢看她放学后走到她住的房子的门楼;我喜欢在晚上十一点,坐在窗前的书桌前,越过路口的路灯,看着她窗外模糊的剪影。
不知道她当时是否注意到我的异样,是否会理解我的心情。我不记得我是否曾经展示过我的文学才华,写过一封情书什么的。好像不是,因为我担心万一传输丢失或者成为公共事件。但我还是写下了那张小纸条,因为在一个秋叶微凉的夜晚,我按捺不住疼痛,想向她表达我的爱意。
我已经记不清我在那张纸条上写了什么,它早已消失在时间的尘埃中。看来主要意思是第二天周六下午没有课,所以想约她去学校外的东南方向。行走在河湾的田野上。
第二天,天气晴朗。明媚温暖的阳光下,秋日午后的田野上,一片片刚割下的稻茬,点缀着青草野花,软泥绿香蒲,小桥流水,还有散落的老人。牛们悠闲地吃草。我早就站在这样一幅干净明亮的山水画里,沉浸在泥土的芬芳和阳光的味道中,听着老牛轻轻的哞哞叫,仿佛我一直站到了今天。
直到今天,我早已忘记了那天下午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只记得我们两个人一前一后地一起走在田埂上,享受着秋日阳光的温暖和舒适。我也忘记了两个人走了多久,在老牛面前站了多久。我也忘记了那天我说了什么,或者说我什么也没说。
如果有一天什么都不说该多好!毕竟我年少轻狂,性格轻浮。十七岁那年,我按捺不住心情,问她:“我昨天写给你的信你收到了吗?”
她不断地低着头,轻轻抚摸着悠闲吃草的老牛的额头,含糊地回答道:“我们还年轻。”当时我的脑子肯定是被驴踢了,我就说抽搐一样的话,啊?
于是,他抬起头,报以极其灿烂的笑容,说道,别忘了,我们还要参加高考!
那天下午的阳光明媚的景色就到此结束了。当然,此后也不全是乌云。似乎那天下午,我独自牵着老牛直到太阳落山。牛的主人和傍晚的冷风送我回去。然后,周日晚上自习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身高成为了后桌同学看黑板的障碍,于是我就搬到了教室倒数第三排。
那段时间,我经常带着小同学偷偷地走出晚自习教室,在漆黑的煤渣小道上一圈又一圈地走;那段时间,我很快就成了最后三排的男孩。世界各地的积极分子被显着地贴上足球替补前锋、物理问题解决者、文史地理爱好者、抒情作曲家“小骚年”等标签;那段时间,我最害怕的就是晚上自习回来后坐在窗台前看街对面。当熟悉的——灯亮起时,我显得很茫然,当它熄灭时,我显得更加茫然。
还好我还要参加高考。也就是说,不幸的是,我还要参加高考。在家庭、学校、社会或者高考本身的威逼下,我游手好闲、放荡,考上了千里之外的军校,开始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严酷法规的生活,包括我自己的。生活。而她,第一年高考落榜,重考一年后,前往天国学习金融。
所以说,天地之隔很远。没有说再见,没有再见。
一开始,我热情、机智、频繁地写信,却收到了她不及时的回信。后来慢慢地,也许是因为不喜欢所有的信件都成为大众阅读,也许是因为生活中不再有交集,共同话题越来越少,也许是因为地理距离越来越远,又也许只是因为时间,时间时间冲淡一切,时间带走一切。
自从那一年她去了西南天府之国,我们就断绝了联系。直到今天。
我不知道她是否知道,这些年来,我一直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去香港,看着她去上海,看着她入学毕业,看着她结婚生子,看着她她是从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成长起来的。青涩少女剪短发,变身优雅知性的都市女性。
青春的悸动早已远去,人生的轨迹也早已远去。一定是那天,我在网上看到了她在香港迪士尼乐园拍的照片:一个戴着魔法帽的阳光女孩,调皮地眨着眼睛。然后,我顿悟了:那个神奇地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女孩已经飞走了。
从此,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