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政策(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
今天,省招办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号,规定了2018年全省贫困地区专项规划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大学和各省(区、市)重点大学承担。下达陕西的国家专项计划将于《2018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公布。我省国家专项规划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国家级贫困县(国家级特困集中连片县和陕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本人连续3年以上在我省实施地区有本地户籍,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本地户籍;
3、已连续三年在户籍所在地县(区)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第一批本科招生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陕西的地方专项规划将于《2018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公布。我省地方专项规划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全部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陕西省省级连片特困县)。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本人及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在我省农村地区,且本人已连续持有当地户籍3年以上;
3、已连续三年在户籍所在地县(区)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招收高中以下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生。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全部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本人及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在我省农村地区,且本人已连续持有当地户籍3年以上;
3、已连续三年在户籍所在地县(区)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注意
相关院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申请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注明。考生报考时须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询。
二、报考资格审核
(一)
有关市(区)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农村范围。要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标准,结合我省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规划和高校专项规划的实施范围。农村范围和农村候选人身份原则上不得无故扩大。有关市(区)招工委员会应当将研究确定的本市(区)实施区域农村范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
相关贫困县(区)招考委员会负责专项项目候选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专项计划申报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细化资格审查方法和审查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报名系统,确保考生报名信息、试卷档案信息与中小学生报名系统信息一致。
(三)
今年,国家加大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倾斜。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符合相关院校录取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贫困县(区)招考委员会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的资格审查。要主动与当地对接,准确收集相关信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资格准确。各贫困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于4月15日前在本县(区)贫困家庭考生高考报名系统中添加相应分数。
(四)
根据教育部信息报送要求,今年我省特色专业考生资格审核已安排在高考报名期间完成。各贫困县(区)招工委要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于4月15日前组织实施专项工作。拟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实施地区、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坚决取消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后,各贫困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资格审查结果与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的相关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如有更正的,应及时联系相关考生。考生自行写出书面申请后,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招生办报备信息变更,避免录取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一致且考生本人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项目资格。
(五)
相关院校根据学院特色专业三项基本条件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由学院自行审核,并公布通过学校特色专业申请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的要求。
三、招生录取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单独招生批次,采用平行志愿者模式,单独填写申请。录取批次设置为单本科A级,有6个院校偏好,顺序为A、B、C、D、E、F,每个院校有6个专业偏好,同时还有专业调整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早批次结束后、B级本科课程开学前。实行并行自愿录取方式。录取过程中不会进行模拟,直接按照学校招生计划1:1进行录取。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陕西省普通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如果分数线以上学生不足,将通过征集志愿者进行补充招生。志愿者征集中没有专业调整声明栏目。填写志愿集合的考生将默认进行专业调整。征集志愿者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将适当降低分数并进入征集志愿者。
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单独设置本科B部,有4个平行学院选择,顺序为A、B、C、D。每个学院有6个专业选择,还有专业的调整状态栏。招生安排在本科早期课程和单科A阶段结束后、第一批本科课程开学前进行。采取平行自愿录取方式。录取过程中不会进行模拟,直接按照院校1:1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科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当分数线上学生不足时,将通过征集志愿者进行补充招生。志愿者征集中没有专业调整声明栏目。填写志愿集合的考生将默认进行专业调整。征集志愿者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将适当降低分数并进入征集志愿者。
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特色专业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载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陕西省普通高校普通招生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月底前,相关院校将印发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省招办将根据教育部向我省提供的考生报到和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及其他早期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根据对各县(区)基本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编制相应分数,形成我省基本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并按照相关要求报送。5月底前,相关院校将完成对考生其他条件的审核,并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自主招生类别B栏填写自己的志愿(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6个),并单独提交录取档案。录取结果将在陕西省考试招生官方网站上公布。
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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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级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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