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中考总分多少 各科都是多少分(武汉2022新中考政策总分多少)
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新的中考改革方案。从2020年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武汉全面推进新中考改革,2023年初三毕业班正式开启首次“新中考”。
“新中考”总分由550分提高到680分。历史、理化实验等均计入总分。体育和健康提高到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改为闭卷考试。
武汉市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审判)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交机二[2016]4号)、《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16号)、010-(阿胶根据油高[2017]11号文件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正确育人方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教育,推动高中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完善规则和程序,切实保障录取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为学生创造平等进入高等教育的机会;统筹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改革,推动“教”“考”“招”形成育人合力,加快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
2.改革目标
形成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基础的中考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持教育水平公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建立健全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生毕业和高中生入学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入学“两测合一”,考试成绩“一物多用”。制定《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见附件1)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所有初中学生均须参加并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
2.明确考试科目。教育部《武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规定的科目和全省统一开设的地方课程均属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采用分数、成绩等多种形式呈现考试结果,克服分数计算,避免过度竞争。
3、提高试题质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试题将加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现实的联系,注重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检验实验操作和相关学科教学的实践能力。并减少简单记忆和机械训练的次数。内容。
(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建立健全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观察、记录、分析和评价。是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和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它是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基础,是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一个重要的系统。《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见附件2)制定,市教育局督促指导各区教育局、初中具体实施。全市所有初中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2、准确把握评价内容。注重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合理设置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综合发展和个性特长,重点考察学生的日常生活情况。行为规范,业绩突出。
3.加强评价过程和结果管理。初中根据学生的“真实记录”,组织“成绩评估”。初中学校和教师指导学生真实记录并及时审核记录材料的真实性;指导学生选择、整理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定期公布“真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充分利用记录材料,引导学生成长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进步。市、区教育局和初中要加强对综合质量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严格实行招生计划管理。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当年相关计划招生政策,结合市教育局印发的招生计划。各区生源情况及各学校的办学情况,由各分校分院整体发布。跨市(州)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等专项招生方案由省教育厅另行下发。
2.明确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计分科目+成绩呈现科目”组成,计分科目的评分方式为原论文分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年级呈现,作为高中招生的依据之一。
3、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实践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初中毕业生需要分阶段填写申请表。普通高中应在考试前填写普通高中申请表,考试后填写中等职业学校申请表。国家和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实行提前录取。在继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对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需要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实行注册。积极探索区域内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向初中招生名额的合理配置。
4.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和分配生源政策。坚持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向本地区初中合理配置的政策,确保配置比例不低于50%,适当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禁止单独组织考试确定分配生资格,禁止对已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组织抽查。根据初中生名额分配、学生报考情况、学业水平考试评分科目成绩,按各学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抽签录取。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学生不享有分配学生的候选资格。
5.推行试点学校和特色学校自主招生政策。经认定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可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四)改革推进安排
2020年,全面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3年,形成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基础的高中统考招生模式和管理机制。
(五)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严格考试事务管理。精心挑选命题、监考、评分人员,规范命题、监考、评分程序,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认真组织好每次考试,确保地方学业水平考试的安全、顺利,努力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2.减少并严格控制录取加分。2020年之前,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实需要保留的奖励积分项目外,不再增加新的积分,其他奖励积分将逐步取消。学生的相关专业和突出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控制奖励积分。完善考生资格审核公示制度,优秀录取加分。
3.加强学校招生行为的规范和监管。高中招生通过全省统一网上工作平台录取,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办理录取手续。根据事项管理权限,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地方、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跨市(州)招生、降低招生条件、提前招生。学术水平考试结束前。未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不能取得高中生身份。严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各类付费招生、录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杜绝虚假招生宣传,防止恶意招揽生源,维护正常招生秩序。报名顺序。
4.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武汉市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市教育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市教育局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改革整体合力。各区各学校认真落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机制等改革措施。
(二)完善配套政策。市教育局将制定学业水平考试、试题格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主招生、分配生招生、加分优录取等实施办法,形成系统、完整的考试招生制度。并适时公布实施方案,给予候选人和社会明确稳定的预期,确保各项改革稳步实施。
(三)深化教学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合理安排各科目教学进度,既开设国家和省要求的全部课程,又有效分散学生考试压力。加强初中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有效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设施设备保障,提高学校课程实施能力,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定期评估初中课程实施情况。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课程、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的课时。严禁学校和学生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课程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或者未按要求完成学业水平考试。
(四)提升保障能力。加强考试机构、考试组织、招生基础能力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保障体系;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题研究分析,不断提高试题质量和水平。市、区政府要通过财政预算协调保障相关经费,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
(五)强化诚信管理。加强学校校长、师生诚信教育,对考试命题、复习题、阅卷、招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管理人员、师生实行诚信档案管理。
(六)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明确各方面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失实陈述、失信等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七)做好宣传引导。认真宣传解读改革政策措施,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公众关心的问题信息。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免费中等职业学校等惠民政策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教育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