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艺术类2021年招生简章(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近日,华南师范大学发布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须知。详情如下:
1华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办法
一、院系简介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五个专业。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教师和具有艺术创作、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和理论研究能力的专业人才。美术学院具有美术硕士学位授予权、美术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美术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师范)。
学院设有艺术教育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设计系、产品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系、基础部、理论部、实验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2人,特聘副研究员1人,94%的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包括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版画、漆画、雕塑、摄影、录像、数码、视觉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珠宝设计、住宅景观虚拟现实实验室等17个教学工作室,资料室藏书丰富,拥有馆藏图书资料15000册,中外文期刊100余种。2005年,我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美术学院现已成为“教育部艺术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学研究中心”、“华南基地”、“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学研究中心”、““中国国家当代艺术档案馆华南中心”、“广东省新美术课程标准师资培训基地”、“广东省艺术设计实验示范中心”、“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艺术)建设点”和岭南大学当代艺术研究中心,“艺术教育”为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是广东省水平最高、规模最大的艺术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学生近五年成绩毕业就业率达100%.二、专业简介1、美术(师范)专业本专业包括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三个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艺术教学研究、艺术理论研究、艺术创作、美术技能的艺术师资。具有管理等能力的综合型人才。本专业实行“1+3”培养模式,即一年级统一进行基础课培养。第三学期按照考核分与志愿精神相结合的原则,分为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三个类别。提供专业培训。课程包括:素描、色彩、版画、中国画、雕塑、漆画、设计、书法、中外美术史、美术教学法、实验水墨、综合教材等。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专业培养人才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创新时代的需求,融合传统平面媒体与现代数字媒体,从事视觉传播领域的专业设计、企业、传播机构、大型企业营销部门、中等院校、科研单位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包括课程:装饰表现、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网页设计、展示设计、展览设计等。3.环境设计专业本专业培养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和社区环境景观具有项目策划与管理、教学、科研能力的设计、园林设计、环境艺术应用与研究的高素质人才。包括课程:专业表演技法、中外建筑史、建筑模型、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居住区规划等。4.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专业培养学生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通信技术,传统广播电视电影领域,以及计算机动画、虚拟现实等新一代数字通信媒体领域、专业设计机构和企业。在通信院校、研究单位从事数字媒体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的综合性应用型人才。包括课程:光与图像表达、视听语言、电影艺术与舞台美术、动画大师研究、数字三维动画、影视导演、动画艺术创作、人像摄影等。
5、产品设计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和产品造型能力、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或相关的设计和管理工作。包括课程:仿生设计、字体设计、设计管理、灯光设计、玩具设计、家电设计、服装设计、首饰设计、手袋设计、服装设计、箱包设计等。三、招生省份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四、招生录取原则1、考生须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无文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科均录取;对于文科和理科有单独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将只录取文科考生。对于实施“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我校在招生计划中不限制考生的第一志愿科目。对于将第一志愿科目单独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第一志愿科目。“历史”的候选人。2、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3、考生须参加所报考专业(招生方向)对应的原籍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统考,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须符合相关规定原籍省份的要求。4.艺术设计类专业招生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细则,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招生时,广东省按总人数拟录取申请的分数和“分数优先,随意愿而定”的原则;外省计划以技术科目统一考核结果为准。录取顺序是从高到低。技术科目统考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录取。5、我校招生时承认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国家高考加分。高考的文化成绩没有单科要求。5、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注:2022年广东省政府如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6、其他如上级部门2022年相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根据新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执行。具体招生程序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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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办法
一、学校简介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1988年,位于广州大学城校区,总面积19000平方米。1992年、1996年被教育部指定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试点。1995年获批广东省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1年被教育部指定为国家美术师资培训基地;2009年2010年音乐学被批准为广东省省级特色专业;2011年,音乐学获批音乐舞蹈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音乐学被批准为广东省重点学科,并被批准为省级音乐舞蹈艺术教育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018年获批音乐舞蹈一级学科博士点。2019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院下设“三系、两系、一所”,即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舞蹈系、理论作曲系、国际合作系和音乐学院和舞蹈。现有教职工103人,专任教师88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21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计划特聘研究员3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8人。约10%的教师拥有硕士、博士学位。82%,是一支梯队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有可容纳700余人的音乐厅、室内乐厅、报告厅、排练厅、功能实训室、电脑音乐制作室和录音室共40个;拥有250间教学琴房;拥有表演及教学钢琴约350架,其中包括九尺施坦威三角钢琴,以及近千件中西乐器、舞蹈教具等。音乐舞蹈学院下设流行音乐学院、音乐心理学学院、岭南学院舞蹈文化研究中心、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岭南传统乐舞文化与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校级学术平台。经过30多年的运营,已成为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较大、水平较高、信誉良好的音乐舞蹈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二、专业简介音乐学(教学)专业主要培养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系统的音乐学和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研究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胜任的音乐学(教学)专业。在各个层面和各个层面。教学和研究学校音乐的教育者。开设声乐、钢琴、器乐基础课程,以及音乐美学、作曲理论、音乐史、音乐教育与教学方法、合唱指挥、合唱团实践训练等专业主干课程。三年级开设多种专业选修课,培养学生个性,形成鲜明的专业特长。音乐表演专业主要培养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系统的音乐学、基本功和研究能力、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能力,能从事专业艺术团体的表演工作,或在工厂、矿山音乐等工作。企业及各行各业。由专业音乐家推广和研究。本专业目前设有声乐、钢琴、西洋管弦乐、民族器乐、作曲、指挥、声乐(器乐)艺术指导等专业方向。在全套专业核心课程的基础上,交响乐团、合唱团、民族乐团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形成绩效人才培养体系。舞蹈专业(师范学院)主要培养全面发展、专业技能扎实、系统、综合人文素质和研究能力、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学生,能够在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和学校从事舞蹈教学工作的能力。其他单位。舞蹈、作曲、表演、研究等综合性舞蹈教育人才。
本专业在完整的专业核心课程基础上,长期致力于舞蹈教育和岭南舞蹈文化研究,探索师范院校舞蹈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依托校园舞蹈舞蹈团、“同伴教育”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平台培养学生舞蹈教育教学的综合实践能力。三、各省招生专业及招生情况1、广东省招生情况表
2.外省招生情况表
注:具体专业组别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四、招生录取原则1、考生须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无文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科均录取;对于文科和理科有单独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将只录取文科考生。对于实施“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我校在招生计划中不限制考生的第一志愿科目。对于将第一志愿科目单独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第一志愿科目。“历史”的候选人。2、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符合从事音乐、舞蹈的身体条件。3、考生须参加所报考专业(招生方向)对应的原籍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统考,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须符合相关规定原籍省份的要求。4.音乐舞蹈招生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则,音乐舞蹈专业按专业录取时,广东省按总成绩录取“分数第一,随心所欲”的应用和原则;其他省份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录取技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学生。5、招生时,我校承认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国家高考加分。高考文化成绩没有单科要求。5、学费标准:音乐专业10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舞蹈专业10000元/年(注:2022年广东省政府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6、2022年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如有其他调整,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本招生办法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