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研究生好考吗(四川师范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第1部分。院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简称“四川师范大学”(SICNU),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是国家“中西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入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四川省“优秀教师培养计划”“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工程”,作为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机构、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单位国立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四川省最早开设本科师范教育、历史最悠久的师范院校。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有研究生院和推荐研究生资格。
第2部分。学科优势
经济管理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92人,其中专任教师73人,实验教师2人,专职辅导员6人,行政人员11人。专任教师73人中,教授10人,副教授32人,讲师3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2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31人。师资队伍中有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2人、国家旅游局万人旅游人才计划人选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5人、四川师范大学入选“251”人才计划人选6人,校级教学名师及其后备人选各1人。
学院现有经济系、管理系、金融系;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提供经济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公用事业管理两个学科门类四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经济学、工商管理),省级应用示范专业1个(金融工程)。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工程)1个。
第3部分。招生专业
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专业为:020100理论经济学、020200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目录如下:
招募人数为统一招募人数
第4部分。参考
838综合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庞金菊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五版;
《西方经济学》,高虹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六版;
《经济学说史教程》,陈梦熙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三版
826管理
管理。《管理学》,周三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四版;
企业管理理论。参考书:《企业管理概论》,尤连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四版。
第5部分。学费及学制
硕士
学习年限:3年
学费:7200元/生/年
硕士
125100工商管理
学习时间:2.5
学费:66,000(总计)
125200公共管理
学习时间:2.5
学费:45,000(总计)
第6部分。申请状态
历年评分线
第七部分、复试内容及细则
1.复试比例
我校复试分数线以2022年进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依据,按A区线执行。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其他学历要求,但不予公布。歧视性或其他不公平的规定。如需调整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论证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发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复试科目请见上表。
2.乐谱构成
1、复试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外语听说考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
其中:初试成绩为500分,专业考试成绩为200分,外语听说考试成绩为20分,综合面试成绩为80分,专业考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规定(特别是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和按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低于12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的,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若初试成绩为300分,专业考试成绩为200分,外语听说考试成绩为20分,面试综合成绩为80分。专业考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规定执行。专业考试成绩低于12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的,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历、跨专业申请补考的考生一般不采用笔试(2科以上)。附加考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规定执行。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任何一门附加考试科目的分数都较低。成绩超过60分者,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具有同等学历但未参加附加考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参加附加考试,按照招生规定执行。
2、初试成绩满分500分的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5/8(招生章程规定此计算方法不同的,按招生章程规定)。
初试成绩300分的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分*1/2(招生章程规定此计算方法不同的,按招生章程规定)。
(1)学术论文加分: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着、专利等成果(以第一签名者为准)每篇公开发表的初试总分加1分;每篇中文核心出版物初试总分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次初审总分加10分(以上分值可累加,但总分不得超过10分)。考生加分的认定由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确定。必要的信息必须保留一年以上以备将来参考。
(二)“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汉语教师出国志愿者”等项目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提高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入伍退出现役的高校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并在3年内被推荐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果您被纳入“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征召,将不再获得初试加分。
(四)已完成“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项目服务期、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申请其他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0分。
以上四项奖励积分不累计。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将按照最高分项进行加分。
3、体检和德育考核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其中一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否则录取后取消录取资格)。
4、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审核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
特别提示:如果专业学位复试要求与上述不同,培养单位须提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册,然后符合相应教委会的要求,并提前公开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