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八大平原都有哪些地方(我国八大平原都有哪些城市)
我突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影。我记不起名字了,演员的长相也模糊了,但有一个细节仍然令人难忘。她带着部落回到了自己的村庄,从地上捡起了一把泥土,忘记了自己的感受。闻一闻。人们生活在不同的时代,呼吸着不同的空气,但对祖国的深情却没有本质的区别。有些人可能觉得好笑,但我理解。我没有尝过泥土的味道,但我和家乡的关系是任何一把利刀都能割断的。
我出生在河南省淮阳县的一个村庄,地处豫东平原。我把它称为“天堂平原”。我在小说中不止一次使用过“天平”这个词。读者多次问我“天堂的平原”是什么意思,有些人甚至想象它是一片荒野。每次我都耐心地解释,豫东是河南大平原的边缘。这是一片广阔的土地,无法与一山一水相比。但我知道我的解释不够精确。“天原”不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一幅文化地图。只是后者过于复杂,无法详细分析。
我小时候看过电视剧《窦娥冤》。当我看到窦娥被冤杀,炎热的六月里突然降下一场大雪时,我的眼睛瞬间湿润了,我觉得老天真是太可怜了。没想到现实中我没见过六月下雪,却在三月的家乡见过桃花雪。那一年,我在城楼小学读书,只看到雪,没有看到灾难。放学回家后,我发现村子受到的破坏并不大。庄稼、杂草、树木都被雪覆盖着,美丽极了。
在我的记忆中,有很多与寒冷有关的事情,无论是日常生活中还是故事传说中。对于《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场景,在我开始学习之前,我听父母说,河南农村的农民大多睡木床,很少睡土床。
入冬后,夜幕降临时,用棉布或草席从外面遮住窗户,防止冷空气侵入。这是重复且无聊的,但不要粗心。即便如此,还是难以抵挡严寒。一夜之间,玻璃结冰了,里里外外的视线都被挡住了。天气很好,但要到快中午才融化。如果等不及,就得一口气呼出一口气。我家的窗户上经常有我的嘴印。
平原人性格和血脉中的坚韧,就像街角路边的小草一样。被踩碎后,几天之内又恢复直立起来。这种韧性是天生赋予的。一侧水,一侧人,滋养着生命和自然。
如果让我用第二个词来概括河南人,我会说诚实。
邻村有个小伙子去相亲,女人准备好酒菜招待他。女孩的父亲和哥哥怕忽视了晚辈,就和她一起吃喝。年轻人喝了很多酒,父子俩一起上阵却没有陪在他身边,双双喝醉了。据说父亲躺了两天才起床。
这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我也认识那个年轻人。当然,我们性格上并不兼容。一个父亲怎么敢把女儿嫁给酒缸?这个年轻人的生活中没有任何伪装。他的父亲陪客是认真的,宾主还是玩得很开心。我可以一个又一个地讲述类似的故事。这不是一个证明题,很难有严格的逻辑和推导,但也能部分解释一些东西。
如果说坚韧是与生俱来的,那么诚实则是自然与文化的双重滋养。豫东地处中原文化交汇处,相互交融,使人们骨子里更加包容、宽容。
豫东平原作为中国农村的一部分,既有整体特色,又有鲜明个性。
家乡的田野,其实可以称为空中平原。
在我的记忆中,家乡的田野是秋天的绿纱帐。地面上生长着一些不知名的花草。它们在阳光下疯狂地伸展着绿叶,很容易被人们认出来。然后连根拔起,成为不可或缺的著名药材。此外,还生长着马百合。百合花的叶子非常坚固,几乎可以用作绳索。百合花开得很漂亮,呈淡淡的蓝色,给人一种从蓝天上飘落碎片的感觉。
我的乡村记忆是家乡的菜园,是和兄弟姐妹在田野里抓蚂蚱的快乐玩耍,是乡村崎岖不平的马路,是舒舒服服地躺在运着干草的马车上仰望蓝天的感觉。这特别奇怪。马车上的草堆柔软舒适,在有节奏的晃动中具有特殊的催眠作用。我家乡的马车一般都有橡胶轮,跑起来轻快。驾驶马车的人在家乡被称为“马车老板”。他们也很敏捷,甚至有点强硬。手中长鞭一响,清脆的“驾”一声,马车就跑了。向前走,乡间小路上扬起一团尘土。
20岁那年,我离开河南豫东天上平原,平均每年回老家一次。我回到家乡,无非是为了在埋葬在家乡的父亲的坟前烧几张纸。父亲的坟墓在一片郁郁葱葱的田野里,坟上有一棵人高的绿色芦苇。从田间小路到父亲的坟墓,要经过一排同样茂密的向日葵,甚至让人感到拥挤。向日葵举着骄傲的向日葵花盘,用带刺的叶子挡住你的入口。那一刻,你觉得连梵高画的向日葵都不足以代表家乡父亲坟前那片巨大的向日葵广场。金黄的向日葵、翠绿的芦苇、高大的杨树,都是家乡田野里留给我的影像。我当然可以说印象。
家乡的河流、树林、堤坝上都留下了我的足迹。北方的男孩在北方的夏天里嬉戏,或者和弟弟们爬在瓜园的田埂上偷东西。甜甜的西瓜。虽然有被看瓜人当场抓到的风险,但我们却乐此不疲。这一切都是家乡的田野送给我的一份珍贵的纪念品。
雪一落,春节也赶上了。
乡村的记忆是童年和青年的混合体。
农村是中国乡村,城市和农村应该互补、互惠,甚至相互学习。没有中国的村庄,就没有中国的现实和未来,因为中国的村庄代表着民族、代表着历史、代表着宝贵的土地。
过去,红薯是豫东平原人民的主食,大部分土地都用来种植红薯。人们用犁把红薯起垄,然后用手挤压秧苗,挖出泥土,栽进窝里。浇一点水后,它们就会生根生长。其中一些根慢慢变得又粗又大,变成了红薯。
凭空长出红薯需要大量的养分。仅仅从根部吸收它们是远远不够的。你还必须依靠幼苗的帮助。它长出许多叶子接受阳光,从垄顶爬到沟底,产生一些不定根,从这里吸取肥料,然后爬到邻近的红薯垄上,拿着苗尖高,试图到达另一条沟的底部。一旦幼苗上出现不定根,它们可能会长成手指大小的红薯,消耗和分散营养。因此,人们常常在夏季将红薯苗翻身,移至土坎的另一边。红薯苗暂时悬浮在空中。几天后,它会沉到水面,重新长出根,幼苗的顶部会继续向另一个方向移动。因此,在红薯苗生长旺盛期间,每隔一段时间就需要翻动一次。
小时候,我对红薯苗的这个习性很好奇。我多次蹲在红薯沟里,仔细观察它是多么的努力,多么的顽强。我想,如果我们不把稻苗翻过来,不管它们,它们很可能会一直长下去,一直长到地外,越过山岭。我在做白日梦,迷迷糊糊中,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棵红薯苗,呼呼、拖拉地生长,到处扎根,四处张望。
红薯苗被人翻来覆去,一生只能移动两三米。本来它的生长期应该和红薯一样长,但是那时候红薯的产量很低。每亩只能收获一两千斤,根本不够填饱肚子,只好提前砍苗以挽救局面。秧苗略嫩的前半截被去掉,留下老的后半截,泪水从茬里滴下来,继续陪伴土里的红薯。红薯苗不能收获太多,妇女们就把红薯苗带回来切碎,要么立即吃掉,要么晒干长期保存。秋高气爽的日子里,麦田、院子、街道上都长满了绿油油的红薯树苗。干燥后没有重量,风一吹就很容易飞走,所以最好在它周围围上一圈稻草来挡住。
初秋采红薯头已成风俗。
家里有一个红薯店,已经成为农民的标配。红薯店旁边通常还有一家糠店。红薯收获后,人们把红薯苗带走晒干,抖掉剩下的叶子,用锄头碾碎,放入垃圾桶。后来,随着破碎机的出现,我们干脆将红薯苗、茎、叶破碎成糠。这些麸皮一般用来喂猪,饥荒时期也用来喂人。
虽然以红薯为主食的时代很艰难,但一些场景和经历仍然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弟兄姐妹翻红薯苗的经历让我时常回味。我们形成了一个对角阵型,每个阵型负责一个山脊。男子手持一根长木杆,木杆的尖端被沙子磨得锋利,就像冷兵器时代的长矛。我沿着红薯沟向前插,然后捡起来,绿色的红薯苗就飞到了红薯垄的另一边。这时,蚱蜢、螳螂往往惊慌失措地逃跑,或跳跃或飞翔,我们追赶它们,抓住它们。抓住他后,把他头上的芦苇帽摘下来,用芦苇帽边缘的细麻绳压住。工作完成后,每个人的芦苇帽都被圈满了。如果多了,就在芦苇帽上系几串狗尾草。带回家炒一炒,就是一顿香喷喷的饭菜了。
三伏天,红薯苗生长最旺盛。每片叶子都被叶柄托起,向天空完全展开,表达了它们对阳光的热爱。课间休息时,一些小女孩经常用它来制作耳环:摘下叶子,掐掉叶子,展开叶柄,左右折断。折断后,将皮连成一条长绳。那个时候,女性是不可以佩戴首饰的。她们把这个吊坠戴在耳边,轻轻摇头,颇为迷人。一个人的时候学了也做了几个,但是不知道给谁戴。从此以后,这门手艺就成了废墟。
还有深秋晒红薯的景象。那时,红薯已经收获了。除了储藏在地窖里作为红薯种子随时食用外,大部分红薯都是晒干储存的。虽然要用“抓斗”把每个红薯切成薄片,把红薯片均匀地铺在地上,下雨就赶紧收割,整个过程很辛苦很累,但那些在下面的人阳光下,红薯干铺满了地面,就像从天上飘落的白云,依然令人心旷神怡。
然而,儿时记忆中的红薯苗又历历在目,它顽强的外表和进取的态度让我振奋起来。
妈妈告诉我,今年红薯的产量和价格都比去年高。有的品种亩产6000多公斤,到田里卖到四五千元。如果储藏在地窖中并在春节前发货,价值还会进一步增加。有的人通过土地流转种植100多亩红薯,就能赚几十万元。
只见红薯被拿走了,红薯苗却被随意地扔到了地里。当我问一个年轻人为什么不收回时,他说他不养猪,不用来做饲料,用液化气做饭,也不用来当柴火,所以收回来也没用。如果扔在这里,有的养殖场会把它拿走做饲料,每亩地要付40块钱。如果没有人来领取,就别管它了。
我抓起一把红薯苗看了看。每一颗都很短,幼苗上也没有不定根。我很早就知道,现在的红薯和过去不是同一个品种,已经更新了无数次了。新品种苗矮,不需翻土。我问小伙子还有人吃红薯头吗?他笑道:“都什么年纪了?除了一些老人偶尔吃,年轻人都不吃。”
我用手拔一棵红薯苗,回想自己十几年的经验和知识。我一路走着、看着,从乡村到城市,从高山到海洋,整个世界都在我的眼里、我的心里。我沐浴着四面八方的风,吸收着各种养分,但我依然保留着一颗老红薯藤的本性。我无法忘记自己卑微的出身。一回到家乡,我就感到踏实、舒心。
现在,让我谈谈我最喜欢的作家。我会列出一长串名字,但最初我读了更多俄罗斯作家的作品。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喜欢俄罗斯作家笔下的草原。花草树木、河流山川,春天都有春色,夏天有夏韵,秋风里白雪翩翩。它与天空中的平原不同,但也有很多相似之处。有时我觉得我写的是我的村庄和田野。
那时我渐渐意识到环境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发现美、欣赏美的能力。这当然不是美化,也不是虚假的、目的性很强的想象和包装,而是蕴含真情的自然书写,隐藏着对生活的感受。如果我不热爱文学,我永远不会以不同的眼光看待天原。
我的一些同胞在青少年时期就去了很远的地方定居,短暂地回到家乡,就像路人一样。我离故乡不远,走走停停,总是驻足回望。
这让我的观看有了更多的层次和角度,豫东平原也因此在我眼中变得更加立体、丰富、摇曳。它既高大得必须仰视,又小得可以在显微镜下观察。作为一名作家,我为拥有这样一片沃土而感到非常幸运。
远离家乡,我更加关注她。
在我的作品中,除了风俗的印记,更多的是自然的印记。眼皮被碎石树的树皮拍打,疼痛无比。但即便如此,我也没有感到害怕。我被大风吹着,但我仍然紧紧地抓着行李。我无法捂住耳朵,只能任由沙子打在身上,听着断断续续的鸡鸣狗叫。有什么重物击中了我的后背,我感觉自己的肉被刺穿了。只有当寒意袭来,浑身冰凉的时候,我才感到害怕。我不知道黑色旋风会把我席卷到哪里,也许我会死。
是天堂的平原为我的想象力插上了翅膀。这是她给我的礼物。
未来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相信每个时代的人都可以想象并用自己的理解来画出既遥远又不遥远的图画。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村民们对未来世界的描述曾引起争议,“楼上楼下,电灯和电话”。至于传到村里哪里去了,我就不知道了。我知道的是,有人向往,有人不屑。他们大多都抱有高度怀疑的态度,认为这比天上掉馅饼的可能性还要小。那些不屑的人大多是村里有知识的老人,所以他们的判断对我这样的年轻人影响很大。
家里一直用的是煤油灯、铁焊灯水壶、又细又长的水嘴。油旋从灯管中伸出。每燃烧一段时间,麻花尖端就会凝结灰烬,这就是所谓的灯笼花。灯笼需要剪掉,不然灯会越来越小。剪灯笼是一项技术活。如果切得太少,就不起作用。如果剪得太多,灯可能会熄灭。它需要恰到好处。后来换成了带有玻璃罩、可以前后扭转的灯,亮度就亮多了。但也需要剪掉灯花。如果你在灯下看一会儿书,你的鼻孔仍然像以前一样黑。电灯和电话就像是天方夜谭,难以想象。
我在村里读小学,初中考入淮阳县漕河乡第二初级中学(漕河二中)。学校有电,是自发的,只有在指定的时间,大部分时间还是用油灯和蜡烛供电。一天晚上自习时,一位同学邀请我去乡政府所在的村子看电视。
那是我第一次看电视。桌子上放着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周围大约有三十、四十人,有坐着的,大部分是站着的。我已经忘记了我看到了什么,但我仍然记得那个场景。门是开着的。演出结束后,我跟着人群离开了。回来的路上,我像占了便宜一样,高兴地走着。
初中毕业后,村里终于通了电。但那只是照明,没有一个家庭有电器。煤油灯自然消失了。
农村有各种各样的手艺人,比如石匠、铁匠、木匠等,他们并不单靠手艺谋生。他们以务农为主,技能为辅、兼业。我们村里也有人出去做小生意。他们把村里的物品带到其他地方,并带回村里需要的东西,无论是公共还是私人用途。在搬运物品的同时,它们还发挥着另一个作用:传播信息。他们把乡村的故事带到世界,把世界的新闻带回乡村。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他们是乡村与世界之间的渠道或信使。对于偏僻的村庄来说,有没有这样的渠道和信使,影响很大。
土地承包后,家家户户都有了私有土地和责任田。当然,村庄与世界之间的通道并没有被打破,而是变得越来越宽。从未离开过村子的人开始跑出来。只要有意愿,机会总是存在的。似乎一瞬间,一切都变了。旧的消失,新的出现。借用一句话来说,变化是永恒的,变化是暂时的。世界一直在变化,以前进展缓慢,现在却突飞猛进。
事实上,城市化是不可逆转的。我住的村子几年前搬到了乡里,房屋排成统一,结构布局统一。
但我们能断定农村已经死了吗?
我不同意。
在我看来,乡村不仅是土地、乡村、生活方式,更是风俗、礼仪、文化,是它们的有机结合。有些东西会消失,而另一些东西会在适当的时候融合并生长。从这个角度来看,“不变”也具有永恒性。
在小说中,我也试图探讨这个问题。比如,奶奶当助产士的职业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助产士和月子护士。但在生活能力、生活态度、情感丰富程度上,现在和过去没有什么区别。
天空中的平原也是如此,总是在变化。当然,从不同的角度看,颜色的含义也不同。例如,曾经把人吹上天空的黑色旋风现在有了新的用途,用来发电。
从省会郑州到我的家乡周口一路上,随处可见成群结队的风力发电机组,犹如翩翩起舞的白鹤,已成为豫东平原的又一道风景。
但无论生活如何变迁,我骨子里的坚韧依然在,单纯依然在,对她深深的爱依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