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认证)书)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
近年来,省教育厅定期公布具备提供学历教育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招生专业,对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号文,明确规定了国家控股专业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和《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鲁教制发[2016]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转发等六个文件的通知》(鲁教总字[2011]3号)的要求,取教育部010-以3万为标准,省教育厅对各市报备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提供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下同)和专业进行审核,决定审核3269个专业点(其中,已备案公办学校269所,民办学校131所,现将备案情况予以公告,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教育(教育、体育)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登记的学校和专业安排本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指导督促各中等职业学校按要求完成2022年招生工作。未经省教育厅注册或未经省教育厅注册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和专业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不得在2022年招生(含联合招生、委托招生等);经主管部门登记并进行跨省招生、联合招生的学校,不得招收或者联合招生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校违规招生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教学、申请职业教育财政支持项目、进行年度或特殊教育统计、实行免学费和发放生活补贴、颁发毕业证书等办学活动时,必须使用学校名称。学校在我们部门注册,专业精神占上风。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完善招生资格审核与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挂钩机制,对办学行为规范、内涵特色鲜明、专业结构合理的学校安排下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方案。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优先支持各类专项资金和项目。
三、市教育(教育、体育)局要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审核机制。资格核查将重点关注学校在招生、联合培养、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实习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基础设施、师资队伍、实习实习等主要办学条件是否满足基本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名称是否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鲁政字[2014]190号)的要求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得跨设区的市设立分校、学校。
四、各市教育(教育、体育)局要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控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及省级中职教育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家中医药人教〔2022〕81号)要求,除曲阜市中医学院外,其他学校2022年停止招收中医专业学生。
五、市教育(教育、体育)局要引导推动学校围绕职业教育属性,坚持促进就业导向,紧密结合行业需求,切实优化专业设置,主动调整专业布局和结构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特别是加强新型专业师资和实践培训条件建设,健全德艺结合、工学结合、保证质量的育人机制。加强教育教学,重点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切实提高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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