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育英学校!

合肥育英学校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学习方法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扩招平台(河南省物流职业学院单招)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扩招平台(河南省物流职业学院单招)

发布时间:2024-10-07 08:01:13 学习方法 757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号文件,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号文件要求,确保我院第二期扩招工作顺利进行。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我院的合法权益,根据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扩招平台(河南省物流职业学院单招)

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省标准代码:6539。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类型:公立;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灵活。

第四条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大桥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金(原焦)高速公路交叉口西侧。

第五条学院教学、实验实训等配套设施齐全。校园引进了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多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学、科研和学生实习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学院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实用型、技能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学生完成学业并成绩合格后,将获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文凭。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院成立第二次扩招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院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定,并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就业部门具体负责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落实招生规定,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考核录取办法

第九条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应招生)和高职扩招补充报名,但未高效录取的考生。

第十条考试及录取办法:

1、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号文件(教[2019]774号)精神,本次招生对象为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弹性学制考生免试文化素质测试。本次考试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择优录取。

2、符合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条件的,可向我院书面申请免试录取。申请格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号文件(教[2019]80号)附件。

第十一条评分方法

考生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授予分。(满分150分)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工、职业高中)考生,凡持有地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我院将其作为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职业技能评价。

奖励积分的标准:适用于所有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具体计分项目严格按照2015年3月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报名、志愿者表格及录取

1、报名:考生凭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写我院申请表(学校招生代码:6539)及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全省统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00至2019年11月14日18:00。学院按照专业顺序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拔考生,直至报满考生。我院扩大单招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按照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站(

查看。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者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校学生、在职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及以上称号的,可考入大专水平无需考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11月20日前将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经我院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进行申请通过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考生经技能大赛审核后,可获得我院相应专业免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11月20日至11月22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站“联考准考证打印”专用窗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考生也可于2019年11月21-22日到考场确认信息。

5、录取名单在高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无异议的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批。经批准后,按照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规定进行招生,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2019年9月21日,考生在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大桥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金(原焦)高速公路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参加考试,标记将被关闭。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考试费用,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第十四条我院各专业(门类)男女比例不限,文理科均可。

第四章其它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为:学院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教育部[2004]232号

1、学费:物流管理专业33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专业36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省级收费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教材费:预付400元/学年,按学年结算。

3、体检费:30元。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学院招生就业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大桥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金(原焦)高速公路交叉口西侧。

考试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大桥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金(原焦)高速公路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招生咨询热线:0371—

监督电话:0371--

学院网站:

招生网站:

招生邮箱:hnwlxy20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