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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的选择是什么(大学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的选择原则)

发布时间:2024-08-09 04:42:09 学习方法 528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写在前面

学长上次详细梳理法律“小红书”时,发现“小红书”教材系列与其统一的设计相反,非常复杂,实际上是按照不同的系列划分的。出版社。“小红书”有的按照国家规划命名,有的则由出版社自行命名。而且两家出版社的命名重叠,可以说是最终的混乱。不过,经过前辈们的一番努力,“小红书”最终整理成了四个系列,分别是:

大学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的选择是什么(大学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的选择原则)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出版《面向21世纪的课程教材》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学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教材系列》前三辑都是核心课程教材,学长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经详细介绍过,大家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可以再次查看它们:

如果不是马工程,这就是顶级法律教科书了!《小红书》法学系列mp.weixin.qq.com/s?__biz=Mzg3ODc0NDcyMQ==mid=idx=1sn=e1a543ccbab291bf09abd4fc04cf660echksm=cf0e4452f879cd441fec0473a27fb2853a0fdb91ccce6b48c3a9#rdx120.jpg'本文将是“小法律红皮书”。《法学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教材系列》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01背景与概况

我们所说的法学“小红书”一般是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大出版社出版的核心课程教材,也就是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介绍过的。

那么什么是核心课程教材呢?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我国法制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过程。

1999年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的14门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2007年,增设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和资源保护法两门核心课程。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教材。多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一直沿用这一标准来开设课程。

同时,为使法学教材编写计划与法学课程相适应,不少出版社出版了一系列名为“核心课程”的教材,如高等教育部出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按上面提到的。《核心课程教材》原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教材》。为什么“16个门”后来被删除了?这也与本科法学教育课程标准的调整有关。

2018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我国首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其中,《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改变了近20年不变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采用分类设置方式。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用“10+X”分类设置模式。“10”是指法学院学生必修的10门专业必修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和法律职业道德。“X”是指各机构根据办学特点开设的其他必修专业课程,包括: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证据法》、《财税法》中“X”选择设置门数原则上不少于五门。由此,“16门核心课程”的名称成为历史,出版的法律教材名称也随之调整。

此次列入《国标》的“10+X”核心课程与此前的“16门核心课程”内容变化主要包括增加了法律职业道德、证据法和财税法三门新课程,都是符合时代要求的。这与这三门课程重要性的提升有关。当然,“X”部分可以由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师资、特长等特点进行选择。我们还看到,高等教育出版社已将卞建林教授主编的《证据法学》和刘建文教授主编的《财税法学》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系列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学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教材系列》是高等教育出版社近年来组织一批优秀学者编写的新教材。虽然不如前面三部经典,但比品种齐全、新颖、个性强。值得注意的是,《国标》规定“专业选修课应当与专业必修课形成逻辑扩展和延续关系,形成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修。各专业可独立设置专业选修课”鼓励发展新兴跨学科、跨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因此,虽然这个系列是高等教育出版社提前筹划多年的,但由于《国标》的推出,高等教育出版又被加入到这个系列中。学会的使命是支持新时代课程改革与创新。

02主要书目

由于高等教育出版社尚未列出该系列图书的书目,我只能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官方网店收集整理相关图书,并根据图书之间的相互关系书籍,大致整理的书籍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分科民法

由于“民法学”被纳入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而民法学是所有法学学科中体系最大、内容最多的学科,因此很多学校将民法学分为两门课程:民法和民法特别介绍。每学期授课。但更多的学校更进一步,直接将民法分为五门课程:通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每门课程都配有专门的教材,而不是使用《民法》的教材。《法学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教材系列》包含多本民法学教材。详细目录清单如下:

第二类:商经知

该系列还包括多本商务相关教材,均由在相关领域研究多年的资深学者编辑或撰写。详细目录清单如下:

第三类:法学基础

法律方法论和法律逻辑是法律基础课程,很多学校将其列为事实上的必修课。只有懂得法律方法论,才能触摸法律的鲜活生命,真正体会法律适用过程的美妙。如果你的学校没有开设相关课程,建议你也自行学习相关书籍。孙晓霞主编的《法律方法教程》和张大松、蒋新淼主编的《法律逻辑学教程》都是新发表的,可以考虑。不过,高年级学生推荐书籍的原则是,绝对不要听从别人的意见,不做对比阅读就盲目推荐。目前我还没有看过这两本书,所以只能让大家自行比较和选择。以后我一定会向大家推荐一些我看过之后觉得最好的法律逻辑和法律方法方面的书籍。

第四类:法史

这个系列还包括两本法律史书籍,但这里不推荐。顺便说一句,我建议你仔细阅读西方法律思想史而不是法律制度史。星光熠熠的西方法律思想史是现代法治建设的基础,其影响至今仍在延续。现在认真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为今后的学术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类:法律实务

本系列还包括以下实用选修教材。详细目录列表如下:

第六类:部门法

许多学者对精细领域的部门方法进行了研究。本系列包括一些结果。详细目录如下:

第七类:其他

监事会成立之初,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出版了谭宗泽等主编的《监察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还出版了一些法律相关的教材供法学院选择。《新犯罪学》已成为经典。皮一军老师的《越轨学》也值得一读。近年来,“数据”作为一种新兴的生产要素十分热门,与之相关的学术成果也层出不穷。齐爱民老师是一位在数据法领域发表过多篇研究成果的学者。我写硕士论文的时候写的是数据法,看到了齐爱民老师的几篇文章。他的书《数据法原理》应该是多年来学术数据研究的总结。

03整体评价

综上所述,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学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教材系列》主要包括除核心法学课程教材之外的选修课教材。它拥有大量的书籍,也是在各个精细领域进行研究的学者的展示。平台。高年级学生选修课时只用过王牧教授主编的《新犯罪学》这本书。他自然不敢去评判其他书籍的好坏。本文列出了此处的参考书目。希望大家以后对哪个领域感兴趣,这样可以对比较选项有深入的了解。

《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写道:“鼓励发展新兴跨学科、跨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我们已经看到了《数据法学》《越轨学》等的出版,希望高等教育出版社能够依托该丛书,继续组织优秀学者深入钻研各个精细领域和跨学科领域,为法学学生提供更广泛的选择。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法律毕竟是“实践知识”和“世俗科学”。法学教育还应注重人才培养的专业定位和法学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的转化。我国法学教育尤其缺乏“实践”教学。通常情况下,学了四年的法律,学生连法理常识、债权基础知识等都不懂。在本科教学中,我们设置了一些实习和实践的环节,但就我个人的实践经验来说,就目前而言,这些效果并不好,甚至于毫无用处。我的建议是大力增加案例研究课程。相应地,我也期待看到一些案例研究教材的出现。值得庆幸的是,高等教育出版社也为此做出了富有远见的探索。上两期,高年级学生给大家介绍高等教育出版社的《高校法律案例百选系列》教材。

04关于选修课的两个建议

由于本文提到选修课,学长们会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给大家一些建议。

学长们在选课时,看着五花八门、色彩斑斓的选修课表,恨不得都选上。但俗话说,“选择时是片刻欢愉,选举后却是火葬场”。每次到了这些选修课的期末考核,就变得痛苦起来,因为往往需要写一篇几千字以上的期末论文。关键是你只是选修课来学习相关知识,而这些期末论文大多毫无价值。所以我在这里给大家的第一个建议就是,选课的时候不要贪心,根据要求来选,不要选太多。如果你有兴趣,可以跟着课堂上的其他同学听。没有必要遵循痛苦的评估过程。

第二个建议是,刚接触法律的大三学生可能不知道某些科目的重要性。我之前说过,法律逻辑和法律方法论应该是法学的基础课,但我选课的时候并不知道。没有选择法律方法论,研究生阶段还得自己补课。所以,我在这里提醒大家,以后我也会给大家推荐一些法律方法论的书籍。

最后分享一段国内学者关于法律教材的讨论,分享给大家。——

“在评价一本教科书时,应该有科学的态度和合理的评价标准:第一,不要批评一本教科书是否提供了今天人们所需要和理解的东西,而要看它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所起的作用。达到了什么水平,发挥了什么作用。其次,多位作者共同编写教材的问题不能归咎于主编一人。对主编学术思想的研究应与主编教材的调查同时考虑,并应与时代其他学术活动相结合。第三,要充分考虑历史条件下的学术氛围和学术资源对主编学术活动的制约。”[1]本文参考文献:

[1]刘昆仑.我国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演变与最新调整[J].中国法制教育研究,2019(02):3-16。

[2]刘同军.新时代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三个基本问题[J].法,2019(10):137-148。

参考

^秦千红,任丽丽。宪法教材建设与宪法研究的关系探析——基于两版教材的样本分析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