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
近日,教育部、中组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1、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制定和出台背景。
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教师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办好农村教育,关键在教师,我们要在政策、待遇上给予更多倾斜”。中央领导多次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和明确要求。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号文。规划实施四年来,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去不了、留不住、教不好”的问题明显缓解。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最后阶段,我们正踏上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新征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巩固已有成果,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建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深入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完善。《意见》形成,经中央教育领导小组审议,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实施。
2、问:《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意见》建议:紧紧抓住乡村教师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城乡一体化,加强区域协调,有针对性地发力,精准施策,突破瓶颈、强弱项,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希望经过3-5年的努力,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素质水平显着提高,队伍结构显着优化,地位显着提高,工资水平显着提高。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不断增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建设进一步加强。
3、问:请概括一下《意见》提出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结合当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相互促进,努力打造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高、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活力《意见》提出了7项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教师投身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创新挖潜和人员配置管理,提高农村学校教师人员配置利用效率;畅通城乡一体化配置渠道,重点引导优秀人才向农村学校流动;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乡村教师;拓宽职业成长渠道,为乡村教师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提高地位和待遇,使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关心青年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优化农村建功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
4、问:为什么要强调加强乡村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
答:乡村教师不仅教育农村孩子,还承担着在偏远山村传播现代文明、传承社会主流文化、传递国家意志的重要使命。《意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立德树人的教育作用。一是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体系,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农村教师党建工作,建设一支过硬的农村学校思想政治教师队伍。三是深耕乡村教育情怀,充分融入风土人情、文化,引导教师立足乡村大地,做乡村振兴和乡村教育现代化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5、问:农村学校采取哪些措施创新挖掘师资队伍潜力,提高师资队伍效能?
答:《意见》强调三方面政策。一是创新乡村教师编制和配置,人员配置标准向农村倾斜。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教职工配备“周转池”制度,在符合现行教职工配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妥善解决中小学教职工配备需求。二是挖潜调整农村学校设置。一方面,挖潜调整各项事业编制资源,优先补充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加大跨市县、跨学校、跨学科、跨学段的人员编制和配置调整力度。三是规范农村学校人员管理。师资配置尚未达标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农村教育,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农村中小学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
6、问:如何促进城市优秀教师和乡村教师双向流动?
答:为解决城市优秀教师与农村学校教师双向流动问题,《意见》将从三个方面推进改革:一是健全县域交流轮岗机制。完善双向交流轮岗激励机制,把在农村学校或困难学校任教一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将三年以上作为选拔中小学的优先条件校长。二是加强城乡一体化流动。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争、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农村中心校教师支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集团输出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形成长期流动。机制。三是采取多种形式配置乡村教师。探索构建招聘、支教等多渠道并举,高端人才、骨干教师、高校毕业生、退休教师积极到农村支教支教的格局。
7、问:如何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素质和能力?
答: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素质和能力刻不容缓。《意见》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乡村教师:一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公费培训。要加强农村学校师范生委托培训机构建设。高校与政府、学生签订三方协议,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二是做好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构建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校(幼儿园)校长、名班“三”工作室五级一体化、分工合作的农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名师、名师。三是充分发挥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助推作用。深化师范生培训课程改革,优化人工智能应用等教育技术课程,将信息化教学能力纳入师范生基本技能培养。
8、问:如何拓展乡村教师的职业渠道?
答:补充难、补充质量低是乡村教师长期面临的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意见》提出了拓宽职业成长渠道、给予乡村教师更广阔发展空间的三项改革措施。一是职称评审向农村倾斜。对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可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规定,控制中高级职称总数并列出比例分开,不受学校职位结构比例限制。二是培养农村教育领军人才。大力选拔培养优秀乡村教师和学校(校区)校长,支持他们立足农村,大胆探索,努力成为教育家型乡村教师和学校(校区)校长。三是拓展多元化发展空间。让更多合格的乡村教师有学习深造的机会,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的培养选拔乡村振兴人才力度。
9、问: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有哪些切实措施?
答:为了让每一位合格的乡村教师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意见》提出了切实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的三项措施。一是提高社会地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涉及中小学重大问题时,更加注重听取教师意见,为更多优秀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多种渠道。二是提高工资福利。完善乡村教师工资、住房、医疗救助等政策。全面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地方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根据学校的艰苦程度、偏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贴标准,提高教师的激励力度。“越靠近基层,越困难,工资越高”的机制。三是完善荣誉制度。建立国家、地方和社会各级各种表彰奖励制度,对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提供物质奖励、培训机会和荣誉表彰。
10、问:青年教师是农村教育的主力军。针对青年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有何针对性措施?
答:《意见》具体建议研究政策,优化青年教师下乡建功的制度和人文环境。首先是促进专业成长。在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重点关注乡村青年教师,实施多种形式的乡村青年教师成长工程,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二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关心农村青年教师婚恋问题,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农村各类文化活动,融入当地文化和社会。
11、问:如何确保《意见》落地落实并取得实效?
答:为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强调,地方党委、政府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加强统筹规划,建立以教育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牵头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完善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投资机制。中央财政将继续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地方政府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县级政府主体管理责任,把乡村教师建设作为教育投入的重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责任的考核,对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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