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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各级教师工作量标准出台时间(最新各级教师工作量标准出台了吗)

发布时间:2024-10-20 03:53:35 学习方法 553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你知道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官方参考标准是多少吗?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最新各级教师工作量标准出台时间(最新各级教师工作量标准出台了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10节课或2节课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12节课或3节课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12-14节课;每周有14节计算机和艺术欣赏课程。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语文)每周12节课或2节课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有12节课或4节课的教学任务;每周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14节课;每周16节音乐和艺术课程。

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老师每周有两节课的教学任务;每周一节中文课的教学任务或教学时数为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的教学时间为每周15-18节。

初中(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的课时必须在6个以上。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增加0.5课时;各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增加1个课时。

实验室工作:6-12班4学时;12-18班5课时;18-24班7课时;24-36班需要一名全职人员。

馆员:36以上教学班1人,36-24教学班7课时;5课时24-18教学班;18-12个教学班4学时;12班及以下教学3学时。

会计承担全部工作量,出纳承担一半工作量。

助教: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

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及以上教学工作量减半,35-13个教学班4-3个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个课时。

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

1、24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必须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个班,并尽可能兼职任教,其他行政领导每周教授2-3节课。

2.教学班数超过12个但少于24个的中学校长须每周代课2班,每学年上课36班;党支部书记每学年上课不少于36节课,并尽量兼职任教。

3.教学班数超过6个但少于12个的中学校长须每周代课4节课,每学年上课26节课。

4.教学班数少于6个班(含)的中学校长须每周代课6班,每学年上课36班。

5.学生人数超过500人的小学校长须每周代课2节课,每学年上课36节课。

6.学生人数超过200人但少于500人的小学,校长须每周代课6节课,每学年上课36节课。

7.学生人数超过200人的小学校长每周提供6节课,每学年参加36节课。

临颍县教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岗位工作量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临颍办[2021]118号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1-07-12

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县级学校、各机关厅室: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绩效,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标准化,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豫人社[2017]6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10-经党委研究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2019]16号)等文件(豫人社[2018]95号)现对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课业量标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

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以每周教学时数为主要内容计算。一课时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教师每周教学时数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时数计算。经教代会批准,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上午活动、班级及团队活动、体育活动、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以及与学科相关的早、午、晚辅导纳入教学内容。每周课程数量(每天不超过10小时)。2课时,每周不超过5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具体办法。

(一)小学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英语16课,德法、科学、体育、音乐、美术18课,其他科目20课。

(二)初中教师工作量标准为:人:语文、数学、英语12课,物理、化学、历史、伦理法、生物、地理14课,其他学科16课。

(三)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量标准为:语文、数学、英语12课,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4课,其他学科16课。

(四)幼儿园教师工作标准为20活动或课时。

(五)各学校可根据学校班级情况、学生情况等因素调整工作量标准。

二、中小学校级领导职务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校级领导除履行管理岗位职责外,还认真执行规定的教学计划,坚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积极承担足够的每周课时,带头做出表率,充分发挥校级领导在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校级领导职务每周课时数具体要求:校级领导职务每周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的1/2。12个班及以上学校校级领导每周的课时数不应少于学科作业量。专任教师、班级规模24人及以上的校级领导、负责重大工程建设、学校搬迁、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任务等的校级领导工作量的1/3暂时无法任教,须填写《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每学期开学前1周报局人力资源部并经局党委批准后方可暂时停职。副校级领导每周教学时数不应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的2/3。教学班数在18个以上的学校,副校长可以酌情减少教学时间。

三、中小学非教学岗位工作量标准

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数量。学校中层管理职务和助教职务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批准编制的10%(高中不超过12%)。学校中层管理职务和助教职务原则上由学校教师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岗位和助教岗位的工作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岗位性质制定(兼职岗位可折算为每周1至4个课时))。

4、中高级职位工作量标准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必须讲授一门与职称相同的学科。并必须承担足够的教学任务。未达到岗位工作量标准的,不得晋升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连续2年未达到岗位工作量标准的,降低至相应岗位级别;连续3年未达到岗位工作量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降级为专业岗位。技术职务级别。初级职称岗位工作量标准参照上述中、高级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执行。不符合岗位工作量标准的,按上述要求处理。

5、其他相关要求

(一)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学校在教职员工年度考核中突出以岗位工作量标准为依据的考核要素。对因个人原因每周课时不足的教师,按照课时不足的比例扣除绩效工资或降低职务级别。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评为优秀;无特殊原因,岗位工作量标准不足,且拒绝接受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合格及以上。教师加班或承担其他工作的,可计入加班工作量标准,额外领取绩效工资,并在职称评审和评优中优先考虑。

(二)每学年开始时,各学校须填写全体教职员工的教学和工作标准,并长期向社会公布校级领导和中级以上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每周教学时数。在学校显要位置担任高级教师;乡镇(街道)中心学校集中公示乡镇校级领导和中高级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每周教学时数。

对公告无异议的,将及时存入学校和中心学校教职工管理档案并报备,作为教师岗位调整、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选拔任用等。各单位填写信息时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1年7月12日

老师们看过来。最新版本的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在这里。

陈老师实验室2022-09-0908:26湖北发表

开学后,老师们非常关心自己的工作量。那么在双减背景下,教师的工作量如何计算呢?今天给大家分享2022年两个地方政府下发的文件,供大家参考(科学老师工作量用红色标注)

关于裕廊市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管理标准的意见(修订)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投身一线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奖勤罚懒,奖励表现好的,巩固县管学校招生改革成果,适应全市教育发展的新形势。针对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提出以下意见:

1、专任教师工作量主要按周教学时数计算。一堂课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教师每周教学时数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时数计算。学校在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教职工“师生比例”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早间活动、班级及团队活动、体育活动、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等。学科相关辅导教师总数。工作量。

2、专任教师每周课时标准

(一)小学教师每周标准课时数:语文、数学、英语14-16课时,道德与生活(道德与社会)、科学、体育16-18课时,体育18-18课时。其他科目20节。

(二)初中教师每周标准课时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10-12课时,历史、伦理与法治、生物、地理12-14课时,其他科目为14-16课时。

(三)普通高中教师每周标准课时数:语文、数学、英语10-12课时,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12-14课时,14-16课时其他科目的时间。

(4)职业学校教师周教学时数标准:语文、数学、英语、主要专业课程(每周4课及以上)、转学课程10-12门、其他课程14-16门、分阶段实践培训课程20门-24门上课时间。

(五)幼儿园教师的工作量为每周15至20次活动,专职幼儿园教师必须是班主任。

(六)每周标准课时数按照标准课时名额计算。学额不足的学校应适当增加学时数。班级规模标准为:幼儿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小学班40-45人;初中、普通高中班45-50人,职业学校班35-40人。

三、中层干部每周课时标准

(一)中级专任教师每周教学时数不应低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中级副职每周教学时数不应低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超过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严格控制学校中层干部数量。员工总数的10%以内(或经批准设立)。

(二)中心小学附属校区校长每周教学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12个班及以下校园管理干部每周教学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12个班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以上。

4、学校助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性质确定,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分配。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助教和服务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批准编制的30%、10%、15%、15%、15%。分别为单位。

5、校(院)级领导必须认真执行规定的教学计划,坚持教书育人,教学科目必须与自己专业特长相一致,必须与职称评审和职称评定科目相一致。工作任命。校长(校)级领导可以根据情况安排兼职教学工作。副校区(院)级领导必须按照规定讲授本专业的学科,每周的课时数不得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6.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须任教与其职称相同的学科之一(“县管校招”管理改革实施后,主动申请转岗的教师可跨学科任教)。普通高中选修课教师的教学科目可根据学校选拔情况适当调整,职业学校教师的教学科目可根据学校的专业开设进行调整。对于30人及以下的小学班级,低年级包括语文和数学课,高年级则严格按照课业量安排班级。

7、参加职称评审的中小学教师必须承担足额教学学时,教学科目必须与其申请的专业技术资格相符(实行“县管学校”后)招聘”管理改革,主动申请转岗的教师可以跨学科任教)。学校确定教师教学科目时,应充分考虑教师学科背景和教师资格证书科目,逐步实现教师资格证书科目、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科目与教学科目的一致。

八、岗位设置时,承担足够的教学任务和本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是必要条件。非教学一线教师不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九、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专任教师必须修满具有职称的专业学科课程课时,其他课时计入工作量。教师的工作量不得低于学校平均工作量。对因个人原因每周教学时数不足的教师,按教学时数不足比例扣除激励绩效工资(含13个月工资)和促进教育发展改革政府奖励,并按年度考核不被评为优秀;无特殊原因,工作能力不足且拒绝接受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的,视为基本通过年度考核。教师(含行政人员)工作量超过课时或者承担其他工作量的,应当按照超课时额外领取绩效激励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