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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金台区法院院长(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副院长)

发布时间:2024-10-16 16:40:18 学习方法 70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陕西教育信息网讯(通讯员魏云霞)11月22日下午4时30分,宝鸡市金台区法院科长龚建军来到金台区陈仓源初级中学,做了题为《关爱自我,远离犯罪》的法律举报。

为增强学生法律观念,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陈仓园初级中学邀请金台区法院科长龚建军作学校法制情况报告。

宝鸡金台区法院院长(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副院长)

下午四点三十分,冬日的校园里天寒地冻,但每个人心里都感到温暖。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初级中学全体师生在操场上认真听取金台区法院龚建军的法律汇报。

龚建军从国内外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入手,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形象地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因素。利用大量的历史事实和青少年犯罪案例,为学生阐明犯罪的根源和心理因素。

龚建军从初中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他通过列举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明白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哪些行为是犯罪的。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负面后果。

龚建军表示,近年来,校园暴力一直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诱因。有时候,你离犯罪仅一步之遥。再加上他的青春光环和忠诚感,他逐渐走上了犯罪之路。我想告诫同学们要小心说话、小心行动、小心交友、小心交际。交朋友要小心,交好朋友,不要交坏朋友,远离网吧。同时,从预防欺凌事件、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习惯侵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进行了一一阐述。

报告通俗易懂,感染力强,提高了学生的法律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