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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4-10-16 19:13:06 学习方法 678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经济持续增长,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企业间的国际合作与竞争已成为常态。在推动社会产业不断发展和改革的同时,对人才的需求加剧,更加注重人才的能力。高职院校作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主阵地,承担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人才的重要任务。然而,尽管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造成供需不完全匹配。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难、企业用人难的尴尬局面。因此,为了更好地完成培养时代所需人才的重任,高职院校需要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变革和创新,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的创新和发展”。“双师型”教师队伍,才能更好地落实高职院校履行时代使命的重任。

高等职业教育更加注重学生实践技能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既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成为全面发展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因此,具有“双师型”素质的师资队伍是高职院校必备的。目前,我国对于“双师型”教师的概念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只是从两个方面来定义:文档政策或者自己的实际理解。“双师型”教师最初的定义是教师不仅能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还能带领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换句话说,教师不仅仅是教师,更是工程师或者行业专家。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对“双师型”教师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目前,对“双师型”教师的主流理解主要有四种:一是“双师型”教师是指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是“双师型”教师是指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是具有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三是双重素质,在教育过程中能够将教学与实践两种素质有机地结合起来;第四,“双师型”教师是指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即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包括专业教师和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对高职院校的育人任务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创新发展,需要再接再厉,真正落实“双师型”教师队伍。团队准备工作。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时间不长,但我国高职院校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他们在短时间内跻身世界第一梯队的同时,成功形成了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国家。并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发挥了巨大作用。现阶段,为应对国际市场的复杂形势和企业发展的需要,需要加强高职院校教师双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和培养,增强教师的作用。在职业教育方面。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和“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政策建议。要更加深入发展职业教育,建立规范完整的师资培训体系,加强院校与企业的联系。深入合作,重点关注师德师风建设和培养,提高高职院校教师能力和素质。加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改革与建设,是关系国家和社会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它是国家发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政策战略。高职院校要积极落实并切实落实“双师型”能力素质培养,不仅要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更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新时代背景下,提升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敬业精神。创新,为企业的发展培养更好的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

高职院校与其他学校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注重培养职业技术人才。因此,对教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能力要求较高。在实施和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过程中,要遵循“双师型”职业发展规律,借鉴优秀高职教育的教学经验,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职院校因地制宜、符合我国国情的“双学历”制度。

职业院校要规范和完善以“双师型”教师素质为核心的教师准入制度,明确各级教师职称和必要条件、可选条件、特殊条件三个标准,突出教师企业实践能力结合工作经验,重点考核教师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教学水平、管理能力等,有效防止理论与实践脱节。聘请具有丰富一线工作经验的专家和高技能人才,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团队建设工作。

明确和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素质要求。高职院校可以会同各方制定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教师评价标准,明确细分评价对象、评价条件、评价程序等。

将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科研能力与成果、管理与实践教学能力纳入考核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公正客观的评价态度,对教师综合能力做出准确评价,为教师的提高和发展方向提供正确指导,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职业院校聘请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对“双师型”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高职院校需要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规定,明确兼职教师的聘任标准,将教学能力、管理水平、实践成绩等纳入兼职教师的考核范围,拓宽兼职教师的考核范围。开辟兼职教师引进渠道,聘请国家专业人才、企业骨干、民间文化传承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推动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创建高素质、高能力的师资队伍。

职业院校要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对教师入职前后进行科学系统的培训,重点实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课程。教师上岗前,对教师的教学理念、角色转变、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进行培训,以便更快地进入教学工作;岗位培训主要体现在教师的教学实践和教学过程中。改进教学中的不足,从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培训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核心能力、技能水平、师德建设和不断提高的教学能力为核心,强化教师自我成长和专业发展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确保最大程度的成功的培训。

职业院校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提升“双师型”能力,以教师轮训制度和实践培训制度作为专业考核标准,确保教师实践能力满足职业发展需要。社会发展。此外,高职院校要开展师资培训班、技能培训班、专家培训班和校企合作培训等活动,充分利用“双师型”教育资源和合作企业资源,设立相关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培训活动,从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此外,还可以组织教师出国考察,学习先进、成功的职业教育经验,因地制宜制定符合中国特色的高职院校教学管理方法。

国家对高职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强化教师在企业实践经验和能力,提高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深化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双师型”专兼职体系,注重教师的价值企业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作用。职业院校需要选拔企业,规范教师任职单位和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职业院校与企业双向培训,提高教师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及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建立多元化“双资格”考核机制,首先要完善考核内容。“双师”除了考核理论知识和教学水平外,还需要考核教师的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和能力、管理能力、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善考核标准。教师道德和师德。除了学校和学生的评价体系外,还应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双师”进行科学、合理、公正、客观的全方位评价;其次,在评价方式上,要建立分级分类评价机制,对不同职称的教师确定不同的评价方式,防止一刀切对教师不公平的现象。最后,在明确评价目标方面,要建立正确的教师评价方法。指导方向,作为教师奖惩的重要参考。

一是在薪酬方面,全面实行激励型分配制度,对“双师型”教师除基本工资外实行激励分配制度,包括在科研成果、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以及创业、技能竞赛等奖励;二是根据评价结果对教师给予荣誉奖励,如改善教师的教学环境和办公地点、颁发荣誉证书等;三是教师职称制度中的晋升奖励,鼓励“双师型”教师进行自我学习和提高,提高有能力、有考核证书的教师待遇标准。

在推进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中,必须更加注重“双师型”教师个人发展的主观意愿,提高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强化“双师型”教师个人发展的主观意愿。“双师型”教师的主观意志。“型”教师的培养。因此,高职院校应强化科学民主管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鼓励政策与人文关怀共同发展,尊重教师的主观意愿,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意见。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上。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的创新创业能力。尊重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在制定考核机制和评价标准的同时,重视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赋予教师参与教学管理的权利,从而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高职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应建立综合性教师发展中心,关注每位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个人需求,根据教师的个人特点、专业发展方向和个人需求。为核心为教师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和指导方案,帮助“双师型”教师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制定学习和培训策略,全面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教学能力、科学性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和道德。注重教师个人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和完善,提高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人才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教育是培养人才的最佳途径之一。高职院校作为我国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必须深刻认识到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学校和学生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依靠。高职院校在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建立健全录取标准、考核机制、评价体系和激励标准,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激发教师未来发展积极性。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管理能力和师德,从而提高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实现高职院校所肩负的教学任务,为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建筑业提供人才。

(作者:张忠,江苏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