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知乎(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的原因)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教材,不得用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使用境外教材,出版发行本地教材不得含有商业广告。北京市教委近日下发《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所谓中小学教材,是指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编写的供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其中的部分教材。教材(主要包括教材配套音视频、画册和活动手册等)。中小学教材实行审阅制度。未经审查批准的教材不得出版和使用。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中小学教具没有统一推荐
《管理办法》中提到,本市中小学教材实行国家、市、区、校四级管理。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教材管理政策规定。
校本课程由学校自行制定。应立足学校特色教学资源,以多种呈现方式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整理出版的,应当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该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和使用管理。校本教材原则上不能跨校使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校本课程教材数量,对数量过多、质量低劣的要及时清理。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具。教育教学确需的课堂习题、同步习题、寒暑假作业、试卷、复习资料等应当免费向学生提供,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严格审核和管理。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本地课程及校本课程教材
不得替代国家课程教材。
在国家课程教材选用和使用方面,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选用和使用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国家课程教材的选用。中小学教材。教材出版、发行人员以及对入选教材感兴趣的教材编写人员,不得担任教材评选委员会委员。
国家课程教材必须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材目录中选用。选用的教材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版本,不得使用擅自改变内容的教材。教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评选结果进行。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不得代替国家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使用境外教材,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执行。
国家课程教材一旦选定,就应该保持相对稳定。需要变更教材版本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征求使用教材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程序选用其他版本的教材。原则上从入学年级开始使用新版教材。教材的选择(包括重选)不得影响教学秩序,学生必须保证在课前到达。
地方课程教科书的出版和发行
不允许出现商业广告
地方课程教材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地方课程教材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编辑、审查、校对制度,确保教材编写质量。教材的出版印刷要符合国家标准,实行“绿色印刷”,保证印刷质量。地方课程教材的出版、发行不得含有商业广告或者变相商业广告,不得与教具或者其他产品捆绑。
地方课程教材必须从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材目录中选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地方课程教材实验准入评估机制,统筹考虑课程安排和地区实际,严格控制同校同年级使用地方课程教材数量。
《管理办法》还强调,要加强各类特殊教育教材和读者进入校园的管理。中央明确安排单独编写教材或者读物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按照教材选用政策执行。其他部门或地方提出的主题教育,应当主要纳入国家和地方课程教材。原则上不再单独开设课程,也不统一组织、编写和选用特殊教育教材或读者。确需在本市部分地区筹选使用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面向全市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审核备案通过后,将纳入本市中小学教材目录。严格控制各级地方课程教材和各类读物数量,及时清理数量过多、质量低劣的。
此外,教材定价应严格遵循“保本薄利”的原则。教材发放要保证“课前有书,人人一本”。加强教材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信息平台,提高教材管理和服务效率。对于不属于免费教科书范围的教科书,学校在订购前应向学生发放教科书订购清单,明确标明教科书的价格,切实保障学生自愿购买教科书的权利。(记者吴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