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劳有所得更要劳有法依(劳有所得劳有所获)
群众之忧我来办;我会落实人民群众的期望。
近年来,劳动争议日益复杂,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面对劳动者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劳动权益保护,依法处理拖欠工资,完善新用工形式劳动争议司法政策,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他们的合法权益,建立了法律保护伞。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缓解职工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全国首个专门劳动法庭。——苏州劳动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16日,苏州劳动法庭正式揭牌。依托区域发展优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3939件,审结3659件,有效缓解了职工燃眉之急的困难和后顾之忧。
楚枫,全国人大代表,长期投入一线技术岗位,江苏太仓万方国际码头有限公司运营部三机班组长,在促进和谐方面有着深厚的经验。通过高质量司法构建双赢的劳动关系。“苏州是历史文化名城,自古就是工艺之都,现在也是全国劳动力最密集、经济产业最活跃的城市之一。”楚枫表示,苏州劳动法庭的成立和运行,对于苏州这样一个经济大市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打造大市场来说,这是非常必要和深远的。
人民法院以劳动者利益为出发点,探索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劳动审判体系,积极发布典型案例,积极引导劳动者依法合理维权,为劳动者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1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通过拍卖程序,为朱某某及其同事追回工资300万余元。拿着刚刚领到的2万元工资,朱某某脸上洋溢着喜悦:“老板欠我的工资都追回来了,太兴奋了!”
同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涉及数百名农民工拖欠建设工程款一案。案件赔付1880万元已全部结清。农民工代表高兴地说:“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
工人的权利不能只是“纸上的权利”,而必须变成“真金白银”。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劳动争议案件执行力度,开展年末年初专项执行行动和集中赎回活动,让劳动者得到应有的权利。过年的时候要发“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人民法院连续多年开展涉及民生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私营企业账款等专项执法行动,其中人民法院追缴欠款626.8亿元。民生案件已落实。
“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千方百计尊重劳动者权益,取得了切实成效。据了解,湖南法院将为索取劳动报酬案件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并优先考虑及时处理此类案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能够得到及时保护,极大提升了劳动者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科利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聂鹏举说。
加强部门联动,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场独角戏,而是一场群戏。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主动将劳动争议审判纳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作、企业和职工参与、法律保护的综合管理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践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多项司法解释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不断细化劳动者权益。司法保障工作形成化解劳动争议合力。
——2017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衔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22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号文,逐步规范仲裁程序衔接,统一仲裁法律适用标准,完善劳动人事多维处理机制化解纠纷,畅通职工维权渠道。
——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劳动人事纠纷源头管理、协商和解、多维度进行具体部署调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走在前列的重要部署,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头”在线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截至2022年9月,共有16036家调解组织、23718名专业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诉前调解纠纷3700余件,调解成功率85.8%,大幅提升线上效率。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决。各级法院还结合本地实际,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会法律服务站等,不断探索多元化解决劳动争议的工作模式。
“人民法院推动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劳动争议诉讼和调解工作,有效提高了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决的质量和效率。浙江法院还与各地工商联合作。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劳动争议调处中心、仲裁院等机构设立‘共享法庭’,为劳动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劳动者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大明眼镜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美美
与时俱进,关注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
某公司是一家外卖服务商,负责苏州吴江步行街站点的外卖平台的外卖业务。小孟在这个网站从事外卖配送业务。2018年10月4日,小萌在送外卖时发生交通事故。因为办理工伤,小孟与一家公司发生了分歧。小孟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与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某公司以小孟是工商个体户为由,拒绝承认与小孟存在劳动关系。
该案经过了劳动仲裁、一审等程序。最终,苏州劳动法院二审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小萌与某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为由规避劳动关系。本案的判决对于处理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确认纠纷具有典型意义。
近年来,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主播等依托互联网平台企业灵活用工,从业人员数量大幅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1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约2亿人,外卖骑手超过400万人,从事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超过160万人。新的用工形式下如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新型就业形式的就业行为,促进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出台关于保障新就业形式劳动者权益的意见,推动解决劳动关系认定难、工伤不予赔偿、社保零缴纳等问题,让劳动者在快递、外卖骑手等新兴行业,骑手可以有尊严、有安全感。”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2021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总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号文件,为新的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形式指明了方向。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号文,准确把握审理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要求,依法合理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加强合法权益保护保障新就业形式和劳动者利益,促进和改善新产业就业。在综合治理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全国各级法院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及其他服务。”全国人大代表、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阿依河分公司运营管理部、接待部经理张耀说。
荣耀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灵活就业和新型就业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还将“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纳入2023年工作建议,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扎实实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司法为民、公平行政。人民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持续推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