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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2021年江苏省艺术类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发布时间:2025-02-02 14:51:57 学习方法 30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202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艺术改革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现报教育部备案,现予公布施行。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和培养艺术类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当前艺术专业考试存在省统考覆盖面不够、大学考试规模大、考生考试负担重、大学考试组织压力大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教育部发布《指导意见》号文,要求到2024年全国各省份基本建立起以统一高考为基础、以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的以高考文化成绩和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以考试、综合评价、多重录取为基础的考试录取制度,并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录取,基本形成了促进公平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科学选拔、有力监督。据悉,全国各省份正在有序推进艺术专业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

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2021年江苏省艺术类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扩大省统考范围

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采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职业能力采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职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统考和高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的选拔和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一是设立六大类艺术类专业省统考。2024年起,我省将新增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主持、书法等4个省统考门类。除原有的音乐、艺术、设计外,共开设6个类别的专业统一考试;广播电视编导将不再组织。专业省级统一考试。

戏曲专业可通过省际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二是高考由相关院校组织。2024年起,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才华、专业技能或基本功要求较高的高水平艺术专业,可按程序报考。省级统一考试。组织学校考试。

高等学校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再跨省设立考点,只能在学校所在地组织考试。

省统考说明及覆盖专业范围另行发布。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的基础上,分类逐步提高各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程的录取控制分数(舞蹈、表演专业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鼓励中考和院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综合文化素质考试,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程成绩录取要求。

一是取消部分艺术专业专业能力考试。2024年起,艺术史、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电影研究、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专业不再组织专业水平考试,录取批次原则上按普通批次安排,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直接录取。

二是明确高考文化成绩在档案排名中的作用。2024年起,对于以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统一考试成绩综合成绩按比例合并进行平行志愿提交,由高校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不低于50%。其中,音乐、舞蹈、表演(导演)专业高考文化课程占50%,艺术设计、书法专业高考文化课程占60%,播音主持专业占60%。高考文化课成绩占70%。

三是提高学校考试专业高考文化成绩最低要求。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专业批量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础,按分录取,其专业省统一考试成绩已通过,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

艺术类专业录取的批次设置、自愿设置等按照《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苏招委[2020]4号)执行。具体招生规则请参阅艺术类专业每年招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