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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教育局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4-07-26 09:41:13 学习方法 312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陕西教育信息网讯(通讯员赵军)11月25日上午,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召开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专题会议,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全镇中心学校和小学监管责任和中学(幼儿园)。直面问题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护墙。

会议通报了区食安委前期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反馈的总体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全面部署下一步整改改进工作,要求各镇办事处、中心学校要正视问题,着力点下移,门户前移。要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校长、校长和管理人员会议,研究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层层分解责任任务,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确保每一个监管环节落到实处,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教育局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教育局食品安全)

会议强调,粮食是人民第一要务,食品安全是第一要务。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关键在于组织领导。根据《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监管职责。镇中心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健全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每学期与下属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协议书;指导审查镇学校、幼儿园食堂建设规划、功能区布局、设施设备购置等;严格执行本地区校园食堂非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定点采购及凭证发票制度;组织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全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工作台账,督促全镇包校人员定期到包校配合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区域性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及时分析、研判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督促所属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校长(园长)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堂管理小组、食材采购验收小组、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等。学校供餐委员会,配备专职和兼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各小组规范开展工作;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明厨明灶”、“经济适用”的要求,完善校园食堂硬件条件,保障必要的食品储存、加工和学生就餐条件;确保每个场所都有防火、防盗、防毒、防尘、防潮、防鼠、防蝇、防蟑螂、电子监控等设施;对学校食堂及从业人员证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类证件合法、合规、有效;组织学生开展科学饮食教育、修身教育、感恩教育、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学生文明安全就餐;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选拔、培训、使用、健康检查和考核;组织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和定期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定期召开校园食品安全会议,分析研判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会议严格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对因工作不力、管理混乱、违规经营、监督检查不到位等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我们将进行责任约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责令辞职、行政纪律处分等。镇办中心学校校长、学校校长、校长要承担责任。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幼儿园、中心学校不得参加当年的优中选优;他们的中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心校长不得参加当年的优等生选拔,在分级竞赛中直接进入最低级别。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罚款额的10%由学校校长(校长)与中心校长按1:1分摊。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提请区级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追究责任。

会上,区教育体育局还与各镇、区级教育单位中心校负责人签署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会议还就新教育实验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随机检测、校园足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对今后新教育实验和重点学校体育工作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