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西安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西安理工大学博士导师)
苦读8年,错过博士答辩!对于造成这一令人遗憾的结果的原因,博士生和学校在法庭听证会上意见不一。
2009年11月,张健(化名)考入西安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经过6年的学习,我于2015年12月获得了毕业证书。
“根据学校规定,毕业后再延长两年就可以申请博士学位。”他说,去年12月5日他申请博士学位时,被告知已经过期。“研究生院解释,该班学生最后提交申请的日期是2017年9月6日,已请各学院秘书通知学生。”不过,他去年6月29日至11月14日期间四次咨询管理学院研究生秘书,却始终没有获悉这一重要截止日期。
他认为,经过八年的不懈努力,自己已经具备了申请博士学位的条件。正是学校的失误,导致他错失了申请学位的机会。为此,他将学校诉至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请求学校在判决生效后给予他不少于6个月的答辩时间。
庭审中,西安理工大学回应称,2015年12月,张健通过了毕业论文答辩,但因未参加论文答辩而未能获得博士学位。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和毕业论文答辩管理规定,学位答辩有2年宽限期,即2017年12月。2015年12月,学校一名老师组织了2017年12月的毕业答辩。张健等博士生六人。答辩结束后,老师明确告知6名同学,必须在2017年春季学期结束前申请博士预答辩宽限期,并于2017年9月上旬完成论文盲审。
因原告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主动申请博士学位预答辩,导致原告无法参加正式的博士学位答辩。因此,原告无法获得学位的责任完全在于原告,与学校无关。我们请求驳回诉讼。
经过一下午的法庭审理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