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育英学校!

合肥育英学校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学习方法 >江苏中考哪些科目算入总分(江苏中考各门功课的总分分别是几分)

江苏中考哪些科目算入总分(江苏中考各门功课的总分分别是几分)

发布时间:2025-03-18 18:42:26 学习方法 509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2018-02-1011:12|江苏教育微信公众号上线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提出推进全省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包括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等方面。

江苏中考哪些科目算入总分(江苏中考各门功课的总分分别是几分)

《意见》指出,到2020年左右,形成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考试招生模式。

《意见》都有哪些内容?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改革原则和总体目标

改革原则

坚持育人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公平正义,加强总体设计,完善规则程序,完善中考制度。坚持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并重,协调发展,为学生提供适合的高中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省级统筹,全面推进与试点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左右,形成以初中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主的高中统考招生模式,形成省级统筹和地方改革创新并举的管理机制,规范有序、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有力监督体系。高中考试招生操作系统。

改革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统一考试性质与科目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入高等教育的基本依据。

目前,全省各区市已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入学“两考合一”。2018年起,统一标准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应完整包含国家和省规定的初中阶段全部科目或内容《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具体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法治、历史、地理、音乐、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等。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的其他相关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合理确定学业水平考试的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结果运用

学业水平考试应根据考试科目和内容特点合理确定考试形式,具体包括本地组织的纸笔考试(开卷或闭卷)、计算机考试(机答题或人机对话))、现场测试、作品或成果鉴定(个人作品、成果或团体作品、成果)、学校组织的过程测试或考试等。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当根据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合理呈现,包括原始成绩、考试等级、及格与不及格等。

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结果应用,由各区、市根据课程教学改革要求和高中考试招生改革方案总体设计确定。要把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评估纳入学业水平考试,合理使用评估结果。

3合理确定计分科目和分值

各设区市在制定中考改革方案和确定录取评分科目时,要遵循“夯实基础、文理并重、适度负担、稳步推进”的原则。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外,除计入总分的健康卫生考试成绩外,还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至少四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必须纳入入学评分科目。

鼓励运用4(语言、数学、外体)+6(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模式进行试点。采用4+6模式的,不再减少评分科目。

在检查方法上,可根据学科的性质和特点采取适当的方法。对于文化科目,每个科目可以分成单独的论文,或者类似的科目可以合并为一篇论文。各评分科目分数的确定必须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

4统一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安排

为保证全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统一实施,加强考试组织协调,从2018年起,在充分研究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各省高中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各区、市针对不同考试科目的安排特点,制定指导性时间表,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二)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进一步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性质、内容和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综合发展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人格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实施发展性评价改革,激发学生主动发展,改变单纯以考试评价代替课程教学管理的现状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指导初中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性质、学生年龄特点、学生发展特点,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发展、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教育教学实践,充分体现学生的全面发展。环境和个性优势,重点考察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发展和突出表现。

各地要积极完善客观真实、便捷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扎实开展评价工作,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中招生挂钩。初中和教师引导学生做好真实记录,整理选取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充分利用现实的记录材料来引导学生的成长过程,促进学生的发展和进步。初中学校必须公示、审核招生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提供给高中招生。

2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制定全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方案,参照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建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各区、市或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可结合自身实际,在省级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对师生进行平台使用的具体指导。通过电子平台,建立完善的综合质量评价材料遴选、公示、评审、监督和使用制度。

(三)推进招生录取改革

1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切实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促进普通职业学校协调发展,确保普通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致相当。鼓励和引导实践技能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熟练的人才奠定了基础。

2坚持指标生分配制度

完善普通公立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给本地区初中的制度。根据初中毕业生数量和办学条件,将大众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合理分配给初中,名额分配适当向初中倾斜。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要采取优先录取目标学生、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等有效措施,确保目标总数实现,引导初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3严格自主招生政策

根据高中类型和特点,对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专业给予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学生,促进高中生发展。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特殊人才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额的5%。

高中严格规定自主招生的原则、程序和录取标准。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设区的市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自主招生计划、程序和录取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严格招生管理

取消体育、艺术、理工等竞争性高中录取加分。各区、市要合理设置加分项目及其数值,保持中考加分政策与高考加分政策基本一致。每年考试招生前,各区、市将本地区招生政策中的加分项目、积分、范围等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加分候选人资格审查,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予以公告,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禁非法入场。各地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改进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完善招生管理规定,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地区招生、擅自提前入学、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杜绝招生学生恶性竞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健全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考试招生政策、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健全违纪问题举报处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开展综合改革试点

在全省统筹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同时,省教育厅选择部分区市开展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综合试点,重点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招生评分科目、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加强考试招生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

试点地区要积极探索利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依据,让综合素质评价真正发挥招生作用,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未作为科目评分的科目必须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体现和反映。

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始实施新的2018年秋季入学初一年级考试招生改革方案。

其他地区将从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全面实施新一轮考试招生改革方案。

2018年起,各地要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高中招生。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各设区的市高中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由市招生委员会协调领导,设区的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工作实施由相关行政部门牵头,考试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教研部门负责命题等工作。

2.各设区市根据现行方案形成的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需提前提交省教育厅专家组审查,然后报省教育厅实施前备案。

(二)提高全省统筹和支持水平

1.省教育厅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制定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伦理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指南,规范命题工作,提高命题水平,指导课程教学改革。

2、完善对各区市考试招生组织和出题质量的考核。进一步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完善评估程序,及时公布和反馈评估结果,推动各地考试招生组织水平和命题质量不断提高。

3、加强对各区市考试招生组织者、命题及相关人员的专门培训,推动全省高中考试招生改革顺利实施。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保障高中考试招生所需经费,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改革顺利推进。

(四)做好宣传工作

各地要认真宣传解读中考招生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信息,多渠道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免费中等职业学校等惠民政策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