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制度(特殊困难老人走访)
光明日报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任欢)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3年底,基本建立特困老年人探访照顾服务机制;到2024年底,探访关怀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特困老人月度探视率达到100%,残疾老人得到有效救助,探视照顾服务机制更加完善。
《意见》提出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建立探访照顾服务机制,要求各地对特困老人进行摸底摸排,围绕困难或困难老人,分类提供探访照顾服务。家庭护理的安全风险;二是丰富探视护理服务内容,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照顾困难或帮助化解安全风险。三是充实探视关怀服务力量,引导地方政府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各方参与的探视关怀。关怀的力量。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社区日托中心等服务设施网络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四是提高上门护理服务质量和效率,研究制定上门护理服务标准和规定,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建立健全全国特困老年人基础数据库,鼓励科技发展适合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应用;五、做好探视护理服务应急响应工作,要求探视护理服务人员在探视过程中发现紧急问题,应帮助尽快拨打紧急热线,帮助联系家人或其他紧急联系人,并保留事后处理情况记录并归档。对于因社区实行封城管理而无法探望老人的情况,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增加远程探望频率。要通过电话、楼宇视频、微信等方式加强沟通,及时了解老人情况,提供帮助。在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段,要适当增加走访频次,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应急自救知识、健康知识等。
《光明日报》(2022年10月14日版本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