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 试点(商业养老金产品)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商业养老金业务包括养老金账户管理、养老金规划、基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可以满足客户全生命周期多样化的养老金需求。
试点地区包括北京、上海、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参与试点的四家养老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全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养老金业务为参与者建立双账户,锁定养老金账户和持续养老金账户。简单来说,锁定账户要到一定年龄才能领取,而持续账户则相对灵活,兼顾长期投资和流动性需求。
产品方面,支持个人长期持续积累养老资金,提供不同期限、风险、流动性等特点的商业养老金产品,满足客户稳定投资、风险保障、退休领取等养老需求。同时可以提供包括收入和支出计算在内的养老金规划服务,帮助客户管理生命周期的养老金风险。
领取时提供定额分期、定期分期、长期年金支付等多种安排。
同时,商业养老金业务加强风险管控,建立产品托管机制,加强投资监管和估值对账,通过多种手段控制风险。
商业养老金与个人养老金有很多不同之处
不久前,个人养老金业务刚刚推出。我们来看看这次商业养老金试点与个人养老金的区别。
首先,个人养老金是一种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作、具有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合法化运作的养老金融服务。
其次,个人养老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而个人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则没有相关优惠。
三是参与门槛不同。个人养老金参保对象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参加商业养老,只需年满18周岁,并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相关业务合同即可。
第四,购买产品不同。个人养老金参与者可以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现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商业养老金客户可以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