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轨道交通系统)
粤检函[2022]43号
各市政工程造价站(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有关要求,探索发布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引导市场竞争性定价,结合城镇主要劳动力价格和建材市场价格我站采集的轨道交通专业工程市场信息(信息价格下载请从百度“贡献成本协会”获取),经组织审核,我省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工程人工价格指数和班次价格指数为现发布出来,为各市场主体开展成本管理提供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劳工物价指数及台湾物价指数
(1)人工价格指数如下表所示:
(2)台湾火车价格指数如下表所示:
二、适用范围
人工价格指数和班次价格指数分别适用于我省专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结果中人工成本和工程机械使用费的计算、调整和确认活动。本通知所称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项目范围是指《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1、2、3、4、5卷所包含的项目内容。其他专业及配套住房建设、市政等项目相应价格指数另行发布。
如果项目所在地公布了区域价格指数,则成本将根据区域价格指数进行调整。未公布价格指数的,按照全省统一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三、报名规则
根据不同的定价方式,价格指数应用公式和规则如下:
(一)固定定价法价格指数应用规则
以《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为基础,采用固定计价法编制计价结果时,人工成本(或工程机械使用费)与固定基期的价差可采用价格指数,按下式计算:
P=A(Ft/F0-1)
式中:P——人工费(或工程机械使用费)价差;
A——固定人工费(或固定施工机床使用费);
ft——确定成本结果时的当前劳动力(或班次)价格指数。
其中,采用定额编制概算、预算时,Ft为确定概算、预算时的价格指数;采用配额编制最高投标限额或投标下限时,Ft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价格指数;
F0——基准日价格指数,配额计算时,是配额准备期间的人工(或轮班)价格指数,目前表示为100。如果合同规定,价格超过一定值后才能调整差额波动范围内,基准日价格指数应考虑该波动系数。
工程机械、机具班次的人工成本包含在班次单价中。班次价格指数已考虑价差因素,不根据劳动力价格指数进行调整。如果管理费、利润、计量工程费、其他工程费、增值税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计算依据包括人工成本和施工机械及工具使用成本,则人工成本与工程机械及工具使用成本的差额为:纳入计算基础参与相关费用调整。计算。
(二)目录定价法价格指数应用规则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采用清单计价法编制成本结果时,人工费(或工程机械使用费)的价差可采用价格指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P=P0B(Ft/F0-1)
式中:P——人工费(或工程机械使用费)价差;
P0——承包商在约定计量期间应收到的不含税合同价款金额。该金额不包括价格调整、代扣代缴质量保证金、预付款的支付和返利。按现行价格计算的变动等金额也不包括在内,但应包括按中标价的劳动力、机床单价计算的变动等金额;
B——人工费(或工程机械使用费)在不含税合同价中的比重;
ft——计量期间劳动力(或班次)当前价格指数;
F0——基准日价格指数,如果合约规定价格超过一定波动范围后才能调整,则基准日价格指数应考虑该波动系数。
1、约定重量
(1)合同发包人可根据同类工程的成本数据和市场价格水平,或参考拟合同工程中的人工费(或工程机械、工具使用费)占不含税成本的比例确定。使用固定利率定价方法计算的成本结果。税收签订合同价格重量。招标项目人工费(或工程机械设备使用费)的权重将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在投标前提供其收集的资料并要求承包商澄清或更正。非招标项目的人工费(或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权重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2)人工费(或施工机械、工具使用费)的重量按合同条款确定。无论中标总价中包含多少人工费(或工程机械、工具使用费),均按该重量签订不含税合同。价格中可调整人工费(或工程机械使用费)的基数。
(3)因工程变化导致人工费(或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权重不合理的,可由发包双方协商调整。
(四)中标、签约项目有协议的,人工费(或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的重量按规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请参照最高投标价不含税的人工费(或施工设备使用费)。确定机床使用费)权重,非招标项目参照不含税预算价格确定人工费(或工程机械使用费)权重。
2、相关费用价差的处理
人工费和工程机械使用费的价差在不含税合同价后汇总,只计算增值税。管理费、利润、计量工程费、其他工程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计算依据包括人工费和工程机械使用费的,人工费和工程机械使用费的价差不计入相应的费用。计算依据。
(三)招标项目的基准日价格指数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价格指数,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非招标项目按照合同签订前28天的价格指数执行。
(四)计量期内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形成多个价格指数值的,采用计量期内价格指数的算术平均数,或者价格指数与对应完成数量的加权平均数,或者施工期主要工程量可采用价格指数现行价格指数作为调整公式。缔约方应商定使用哪种方法,或在不同情况下使用方法的优先顺序。
(5)延期施工后的价格调整。因承包商以外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后续工程计划进度日价格指数按计划进度日与实际进度日中较高者作为当前价格指数;因承包商以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后续工程价格指数以计划进度日期为准。后续项目的价格指数,以计划进度日与实际进度日中较小者作为当前价格指数。
(六)以清单形式,但综合单价由固定价格组价确定的造价结果,如以配额为基础、以清单形式表示的概算、预算、最高投标限额等;对(1)固定价格定价法价格指数适用规则,但中标后的合同价格按(2)清单定价法价格指数应用规则计算。
3、已发出招标文件或签订合同的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项目人工费和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调整办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调整。未达成协议的,不得进行调整。
执行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将您的问题发送至gdszjgg@126.com,我们将汇总并回复。
广东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