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研究生学科目录一级学科)
中新网9月14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和:010-30000。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新目录共14个类别,共117个一级学科、36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类别。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纳米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法医学等新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部分一级学科更名。新目录将于2023年推出。
资料图:陕西省西安市,考生在西安医学院考试中心外等候。中新社记者张元摄
以下为问答全文:
一、请介绍一下目录修订工作的背景。
答:学科专业是高等教育的核心支柱,是德育的重要载体。在高等教育领域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影响。学科专业目录作为学科专业的制度表述,为大规模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质量评价、学位授予、学位授权审核提供基础依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已出版1983年、1990年、1997年、2011年四版,为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已施行10年的2011年版目录和目录管理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要问题是:一是修订周期过长,响应知识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足。及时;二是专业学位在目录中的地位不够突出,类别和层次有待提高,交叉学科有待稳步发展。三是学科、专业设置存在固化、细化等倾向,不利于跨学科融合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第四,现有学科专业内涵需要更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科专业调整。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推进学科建设、重大调整完善人才培养体系。2021年1月,国务院对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明确提出目录修订要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学科、专业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2009年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该目录每10年修订一次。还需要根据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实际,修订形成新版目录。
2、请介绍一下目录修订工作的意义。
答:本次目录修订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服务全球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结底要靠人才、靠教育。研究生教育是国家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渠道。研究生教育的学科和专业直接关系到高层次人才供给的基本结构和类型。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和专业目录,完善学科和专业体系,是增强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能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力更生、自力更生的关键举措。二是迫切需要支持行业转型升级。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行业、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新学科、新专业的需求不断涌现,对完善学科、专业设置提出了现实需求。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和专业目录,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增加一批学科和专业,完善学科和专业体系,是集聚人才培养资源、推动重点领域和高新技术突破的重要抓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标准的学科专业体系的内在需要。学科专业本质上是知识体系划分与组合的结果,具有普遍规律。我国知识创新植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在实践中,知识体系不断加速分化、融合和迭代,展现出中国特色。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更新学科专业内涵,完善学科专业体系,是扎根中国、构建中国特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国际化的必然要求。交流与合作。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学科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和基本单元,是培养单位、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桥梁。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完善学科专业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内涵更新、选择更合适、成长机会更多、就业去向更精准的多元化学科专业,是增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具体举措。教育获得感。
3、请介绍一下目录修订工作的总体思路。
答:本次目录修订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强化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际科学技术“卡住”的重点领域。聚焦科技竞争、国家发展和治理短板,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各领域紧密衔接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一批学科和专业有针对性地设置和调整。二是尊重学科、专业设置的基本规律,核心考核在培养目标、师资、课程、教材、评价等规模化、规范化人才培养实践中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在一级学科设置上,坚持宽而不窄的总体要求,突出宽口径,有利于增强学生教学科研后劲;在专业学位类别设置上,坚持需求导向,突出专业技术能力,强调精准性和灵活性。以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三是构建面向未来的学科和专业建设和管理机制。核心是创新学科专业组织建设方式,提高研究生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响应的能力,打造需求驱动的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世界重要的人才中心和创新型人才中心。高地提供更强大的学术和专业支持。四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以稳定为第一要务,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工作并取得重点突破。
四、请介绍本次目录修订的改革措施。
答:本次修订工作的改革措施主要是实现“三并”。一是目录与清单并行,构建“目录+清单”(研究生教育学科和专业目录+急需学科和专业引导发展清单)的学科和专业建设管理新模式。该目录是基础目录,突出规范性、普遍性、成熟性。每五年修订一次,并以学术界共识为基础;该清单是一个补充目录,强调灵活性和创新性。每年动态调整,不追求系统化、体系化。诚信,聚焦服务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重大需求。二是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改变以往专业学位类别目录以学科目录附录的方式呈现。两个名单“合并”,将主要知识基础相似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整理为相应类别。学科类别凸显两类人才培养并重,进一步强化了必须把创新能力放在两类人才培养突出位置的要求。三是放权与规范齐头并进。进一步下放学位授予单位,独立设置学科和专业。同时,明确各单位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规范程序。加强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监管。对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坚决退出。
5、请介绍一下目录修订的工作流程。
答:目录修订工作将于2021年2月启动。目录修订采取自上而下、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主要工作流程为:一是系统梳理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要求,以及有关部门、两届代表、学位授予单位对学科、专业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资助单位、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二是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广泛动员研究生教育战线学位授予单位、学会、科研机构专家参加,启动部署目录修订工作。三是按学科领域成立7个专家论证组,对各方提出的近270条学科、专业设置建议进行深入论证。共召开论证会300余场,近3400名专家参加。四是根据不同领域调整建议,组织跨领域专家研究制定征求意见目录草案。多次召开会议征求各方意见,书面征求了近200家相关行业部门、地方、“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意见。单位意见。五是经教育部专题研究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审查咨询。六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六、新目录在哪些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答:新版目录共14个类别,一级学科共117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主要变化如下:一是体现专业学位优化发展,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门类均设立专业学位,在气象学、文物学、应用伦理学、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密码学、医学技术等领域新设立了一批博士、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类别。法学、应用心理学、出版、风景园林、公共卫生、会计、审计等一批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博士层次。二是加强对科技前沿、重点领域的学科支撑。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纳米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法医学等新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部分一级学科更名。三是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增设中国共产党史与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区域国学等新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四是强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术和专业支撑。根据艺术人才培养特点,重点调整优化艺术门类下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门类设置。在原有艺术理论一级学科的基础上,设立了包括艺术理论在内的艺术一级学科。及相关专业艺术的历史、理论与批判研究,设有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戏曲与民间艺术、美术与书法、设计等6个博士学位类别。五是进一步推进分类培训。此次修订,在统筹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强化学术型和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础支撑。这也是夯实分类培训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
7、学科专业管理机制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学科、专业的设置和管理实行分散化与规范化相结合的新的目录管理机制。主要措施是:一是将研究生教育学科和专业体系划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三个层次,统筹协调设置、调整和管理工作。二是坚持高起点设置、高标准培育。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实行放管结合的新机制,即先探索试点,成熟后再纳入目录。三是对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学科类别设置与调整、命名规则、编码规则、设置条件、设置程序、编目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缩短目录调整周期。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修订周期缩短为5年,每年定期发布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统计数据。五是建立调整退出机制。规定了学科门类调整程序、试点设立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退出程序、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退出目录的程序和要求。
八、请介绍急需指导和发展的学科专业名单及其管理办法。
答:急需学科和专业的引导和建设是想国家之所想、解国家之所急、响应国家之策,加强国家急需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需要。旨在通过学科专业建设模式创新来引导和提升学位。奖励单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快培养国家急需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该清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重点关注目录外的问题导向学科和专业。注重快速响应需求,每年动态调整。该名单将按规定另行发布,并在高等教育系统内实施。
9、下一步工作有哪些考虑?
答:新版目录将于2023年推出。为使新版目录与2011年版目录顺利衔接,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是完善专家机构。根据学科、专业的调整,采取新设、转让、合并等方式调整和完善专家机构。二是学位授权点相应调整。按照支撑、保证质量的原则,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顺利开展学位授权点相应调整。三是完善学科专业相关工作标准。组织专家编制或修订完善学科简介、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权点基本申请要求、核心课程指南、学位论文要求等工作标准。四是关于与研究生招生的衔接安排。根据生源准备和招生工作实际,今年下半年启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仍按照2011年版目录执行,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工作将继续按照2011年版目录执行。2023年将按照新版目录执行。五是关于今年下半年开始招生、2023年9月入学的在校生和研究生的安排。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这些研究生的培养仍然进行按照原来的学科和专业分出。六是关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2022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学位授权自主审核仍按照2011年版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独立审核以及2023年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将按照新版目录进行。七是与现有重大建设项目的衔接。今年2月,教育部公布了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建设学科名称以2011年版目录为准。为保证政策连续性,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将按照公布的建设清单继续推进。在此过程中,我们将要求各省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师生利益,严格衔接过渡期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