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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 受害者(校园暴力受害者内心独白)

发布时间:2024-07-23 10:28:19 学习方法 541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小平校园欺凌事件,在曲张乡这样一个偏僻宁静的小镇,看似只是偶发事件,但类似事件在全国却屡见不鲜。

公开报道显示,仅近几个月,就曝光多起校园恶性暴力、恶意传播视频案件。

校园暴力 受害者(校园暴力受害者内心独白)

今年4月,安徽省太和县一名13岁女孩在学校遭遇校园暴力。她被十几名女孩包围,衣服被扒光。肇事者甚至还拍摄了视频并将其发布到网上。直到一个月后,被打女孩的母亲在网上看到了这段视频,才知道了女儿的遭遇。

5月,陕西省靖边县第六中学的一名女生被同学拉进女厕所。她被十几个同学轮流扇耳光。该视频被录制并发布到网上。学校仅将其视为正常纠纷处理。视频发出后,派出所才介入调查。随后,教育局对涉事学校校长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学校安排专人对涉事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并对参与打耳光、拍摄视频的学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6月24日晚,北京延庆二中一名男生因患有小儿麻痹症,遭到多名男同学的歧视和欺凌。他被迫在厕所里吃粪便。视频发布后,在网络上引起高度关注。经鉴定,涉事7名学生均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其中5人被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延庆二中对涉事7名学生给予留校察看等处分。

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从小平被欺凌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很多施暴者都存在家庭教育的缺失。主犯刘某林从小就缺乏父母的照顾。小学四年级时他就辍学了,在成长过程中养成了极端的性格。为了QQ头像这种小事,他就纠集了很多女生来殴打小平。其他参与的女孩很多都是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陪伴和教育。事件中,他们没有一个站出来对暴力说“不”,甚至成为帮凶,表现出残忍和冷漠。

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曾指出,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人格、情感、观念三要素是最基本的。如果由于缺乏家庭教育而缺少这三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这个人就会变得“危险”。孩子的残忍是无助的结果,孩子的无耻是被纵容、百般溺爱的结果……孩子逃跑、自杀、犯罪,看似是孩子的选择,但他们其实都是父母行为的结果。

一旦发生校园暴力,很多人往往会将责任归咎于学校。去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号文,要求加强对学生欺凌暴力行为的教育预防、法律惩治和综合治理。然而,单纯依靠学校显然并不能有效预防校园暴力,因为青少年之间的暴力打架、欺凌事件大多发生在校外。很多时候,在处理校园暴力事件时,单纯追究学校责任,有时会导致学校掩盖甚至低调处理事件,这更加不利于学生权益的保护。受害者。

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经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很多人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仍然不够。一些农村父母“只生不养”,造成孩子实际留守。一些城市儿童在精神上也处于落后状态。父母让孩子独自一人,送他们去寄宿学校,或者把他们留给老人或保姆。这也会导致孩子情绪因素出现问题,缺乏情感能力,缺乏同理心,更容易犯罪。

我们也可以看到,相关法律的滞后性导致对青少年实施暴力的威慑力远不如从前。在小平被欺负的事件中,由于被强奸的女孩未满16岁,即使造成轻伤,也不能以故意伤害罪判刑。最终,警方只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她行政拘留,而没有执行处分。这也引起了小平的家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极为不满。“我的女儿被欺负成这样,但那些人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当地派出所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无奈:作为警察这么多年,第一次在这起案件上花费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也想帮助小平的案子。家人解决这件事。处理到他们满意为止,但按照法律规定,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很多人不明白,当虐待女同学的中国学生在南加州入狱时,我国许多残酷殴打并上传受害人照片和视频的施暴者只受到了要求道歉或象征性赔偿的惩罚。一些钱,法律客观上保护“校园霸凌”吗?

记者此前就此事咨询了少年法庭法官。法官表示,基于法律渊源不同,中国是成文法国家,美国是判例法国家。例如,在我国被认为非常轻微且纯粹属于民事事项范围的侵权行为在美国可能构成犯罪。英美法律体系规定袭击罪的门槛很低。在我国,故意伤害必须达到轻伤才构成犯罪。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教育、救助、改造为主,处罚为辅。目的是为了挽救有过错的未成年人。在很多情况较轻的案件中,双方主要通过调解、沟通来解决矛盾。

面对频发的校园暴力问题,现行的相关法律显然已经跟不上。对于校园暴力,无论是行政法规还是单行法律,都没有专门的立法。结果,除了严重行为构成犯罪外,很多犯罪者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也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这个问题也引起了高层的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察工作计划显示,今年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研究遏制校园暴力,落实针对轻微犯罪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措施。更加有效地对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正,研究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在相关法律尚未完善之前,校园暴力受害者维权无疑会显得尤为困难。尽管小萍妈妈像“秋菊打官司”一样执着,想为女儿讨回公道,但回顾类似案件发现,在校园欺凌案件中,除了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理赔项目外,受害人在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时,往往很容易获得法官的支持。然而,为了寻求客观且可执行的标准,通常将精神损害程度与伤害挂钩。如果伤害没有达到一定程度,就很难获得更多的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以往的案例,赔偿通常只有几千元,甚至低于小平家人获得的调解赔偿。想要获得满意的维权结果,确实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