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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市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5-01-13 23:43:21 学习方法 331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原标题:市教育局公布举报热线!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市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市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是多少)

将严肃处理

付费化妆课违规收入

全额退款给学生家长

校外培训机构聘请在职教师

参加付费化妆课程

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

……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教学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近日,大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大连市2021年寒假期间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

整治重点

1.中小学(含民办学校,下同)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4、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5、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将学生介绍到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机构进行有偿补课;

6.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集中整治阶段

2021年1月11日-2月28日

相关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学校要通过公众号、家长群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本校的投诉举报电话。校长作为本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好调查核实举报线索工作,不得纵容、包庇。

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人员的检查。对查实的违规补课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各区市县先导区举报电话

各区市县教育局、试点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决打击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和无证无照的黑补课机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大连市教育局专门设立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公室和举报热线,对群众举报的重要线索和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督导组,寒假期间分区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处理办法

经核实问题必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等规定严肃处理。各区、市、县教育局、试点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要及时制定处理意见,报市教育局设有专门办公室,负责处理违规补课行为。中小学教师。

01

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02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在职中小学教师受聘在培训机构补课的,对教师本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违规人员有荣誉称号的,要报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

违规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曝光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案例。

03

有偿补课违法所得由区、市、县教育局及试点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全额返还学生家长。

04

对一年内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3起以上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校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05

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

设立举报电话、邮箱

大连市教育局成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市教育局专门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小学教师非法补课问题。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dljygfb@163.com

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

大连市教育局还将对各地区中小学教师寒假期间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督查时间

2021年1月29日至2月5日

督查重点

1、《关于大连市2021年寒假期间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各地区实施情况。

2、各地是否存在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组织的非法补课的案例?

3、各地是否存在校外培训机构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和各级教学研究人员参加非法补课的案例?

4、各地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无证、证照不全的违法办学行为。

5、各地是否存在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情况。

来源

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

信息来源:大连市教育局

文: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