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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滕州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9 22:27:36 学习方法 649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完善基层治理,建设高素质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18]108号)、《关于印发枣庄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民发[2019]15号)和《关于印发〈滕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腾民发[2020]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公开招聘现将滕州市2022年城镇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滕州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滕州市计划2022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3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见《2022年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正,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6月14日前取得;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毕业的国内大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及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程师、预科技师、含技师专业毕业后取得资格,可分别归入全日制高职院校在校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资格职位);

6、具有滕州市户籍(2022年6月14日前取得);

7、具有社工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不能应聘的情况:(1)在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他们所获得的学位;(二)现役军人;(三)受过军事训练、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公职的人员;(四)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五)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用人)机关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和不予报考的人员;(六)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就业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8日16:00

电脑:登录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移动端:使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2年滕州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考者须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根据提示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的,将被取消资格。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会有审核期。资格审查期间,申请人可以修改注册信息,最后一项将自动替换前一项。初审通过后,注册信息不得变更。2022年6月17日16:00之后,等待审核期限没有限制,可以直接审核;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再应聘其他职位,且不得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者扰乱报名秩序。应聘者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8日16:00

滕州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工办)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将检查网上报名状态,并根据报名者提交的信息确定资格。第一次审判。符合报名资格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处理注册信息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将公布咨询热线,并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支付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9日16:00

申请人须在审核期满后、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放弃。按照鲁发改〔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40元。

拟享受考试费用减免的报考者无需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将于2022年6月17日(9:00-11:30;14:00-17:00)向其发送电子版豁免材料。(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tzmzzq@163.com,并致电0632-确认。所需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为建档立卡扶贫政策人口、即时救助人口的,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市)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申请人为城乡低收入者。参保人员和特困人员需提供家属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完成后,应聘招聘岗位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按照相应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四)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招聘人员必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当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2022年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

3、近期1寸同背景免冠照片(2张);

4、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户口簿(主页、索引页、个人页);

6、国家认可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位网”印制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二维码必须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必须为是学位验证报告);

7、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

8、高级工程师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工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提供);

9、就业推荐表(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10、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书(附件2);

11、同意申请的介绍信(现任员工提供)。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笔试结果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由一门科目组成。考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和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及应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现行政治政策、社会常识、社区建设政策、社会工作理论等基础知识。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公室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

受当前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和《2022年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实时报名,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规定比例,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规定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向招聘人员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按照高级、中级、初级社工专业水平证书的顺序确定报考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生纳入考察范围。对面试人员不符合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置面试通过分数,符合分数的进入考察范围。

按照鲁发发改〔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试费为70元。

具体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随时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以招聘考试总成绩为基础,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并组织考察。考试合格者,按照入伍人数比例:1:1人确定体检人选。检查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重点检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格、学习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人事档案等,并确定对录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将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要求参照《准考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招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从参加同职位面试的人员中同等数额填补。

有关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招考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换。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发放《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并与《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人员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举报问题影响招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取。录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考试不合格的,免除试用职务,不再留用。

七、薪酬待遇

根据《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人员通知书》、《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新录用的城镇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支付试用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确认为录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薪酬起薪标准按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新进职工平均工资的0.8倍确定,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遍增长和增资情况同步调整。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并为企业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八、管理服务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不占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民政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录用人员签订《滕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劳动合同》、《滕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按《劳动合同法》取消。民政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各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街道承担劳务派遣费用。招收的社区工作人员由民政局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调配、统一工资,党团关系转入所在社区。聘用人员的报酬和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期间,应聘者须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取,后果自负。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