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教育是不是已经没有了(海天教育倒闭了吗)
中国网财经8月30日讯(记者钟文欣)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北京海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天教育”)因谎称“与港澳多所大学保持长期战略合作”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静海市监察罚字[2022]3424号。
决定书显示,经调查,涉案当事人(海天教育)主要从事考研、出国留学(含语言培训)、高考申请辅导等业务。涉案公司拥有两个网站,均由海天教育主办,审批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
另据调查,2021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经营网站时发现,其中一个网站的港澳研究生模块中,有关于海天教育业务优势的版块。赴港澳名校留学。大学保持长期战略合作”的口号。
当事人表示:根据公司与左艳霞签署的《合作协议》,左艳霞负责完成港澳地区大学与公司的合作事宜。于是,该公司在其官网上写下了这句话。但由于种种原因,海天与港澳地区高校的合作并未落地。
为进一步核实上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在2022年2月25日委托人第二次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再次询问能否提供“海天教育保持长期战略合作”的内容。与多所大学合作。”客户表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方方上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口号可能会误导消费者,误导消费者认为方方与港澳多所大学建立了战略合作,从而选择产品。或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当事人可能利用上述标语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符合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的规定,对其产品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以组织虚假交易或者其他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宣传,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撤销其业务。执照。
天眼查显示,海天教育成立于2013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
据海天教育官网介绍,该公司致力于全产业链综合智慧教育,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项目涉及国家硕士考试培训、法律考试培训、网络课程、图书出版发行、广告制作、网络技术、数字DDN直播教学系统等领域。
资料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