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千阳县陶瓷厂(宝鸡千阳陶瓷工业园)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物价部门近日依法查处了宝鸡市千阳县陶瓷行业串通涨价案件。对牵头组织的陶瓷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各参与企业立即停止价格违法行为,并进行自我规范。生产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经查,3月24日,千阳县多家陶瓷企业召开会议,商讨统一涨价事宜。会议一致同意联合涨价的产品种类、实施时间和幅度,并以陕西省千阳市陶瓷联合会名义签订了《陕西千阳陶瓷联合会通知》号。通知规定,“2022年在原价基础上,300*600普通包装瓷砖每片上涨0.1元,300*600彩包镜面砖每片上涨0.2元,地砖上涨0.2元”。上调0.1元,同时每片加收装货费0.1元,其他瓷砖价格同时上调。《实施时间为2022年4月1日执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14号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公平定价行为,损害市场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行为。合法权益。
4月3日,省物价局接到举报后,立即会同宝鸡市物价局派员前往千阳开展调查。在市、县物价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该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于调查当天就被制止,并固定了相应证据。鉴于千阳县涉案陶瓷企业认错态度好,在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且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物价部门将予以处罚宝鸡金阳光陶瓷有限公司作为牵头组织者,串通涨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各参与企业限期整改。
我省物价部门将继续加强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价格法》相关要求,规范价格行为,诚实守信经营。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及时举报违法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