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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制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4-08-30 21:16:27 奥数 135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安康市控制辍学、保学工作,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共同管理、坚持不懈的工作机制,切实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近日牵头建立县(区)主任、县(区)教育主任、镇(街道办事处)主任(主任)、村主任(主任)“七长”负责制。村委会主任)、校长、家长和教师控制辍学并确保入学率。并对控制辍学、保障教育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和安排。

压实“七大领导”责任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制心得体会)

县(区)长负责协调、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控制辍学、保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控制辍学、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将控制辍学、保障就学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监督检查辍学控制工作的落实和整改情况,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县(区)教育局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辍学保教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教任务;组织开展控制辍学、保障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建立适龄儿童辍学通报制度,就是要做好辍学学生调查总结工作,做到无一遗漏、数据准确;对未及时报告辍学情况或未劝说辍学的教师、校长,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主任)负责辖区内的辍学和就学治理工作,监督学生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孩子上学,确保人人都上学。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机会上学;指导村(居)委会摸清辖区内儿童就学状况,确保失学适龄儿童、青少年重返校园,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现象,保障学生入学权利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关注特殊群体儿童就学,重点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救助。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收到辖区内学校提交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天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对于仍未返校的学生,乡政府将依法通知学生监护人。提供批判性教育并命令监护人限期将学生送回学校。

村长(村委会主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说辍学者及时重返校园;建立辖区内义务教育儿童少年档案、名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调查,了解每个学生的入学趋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把控制辍学、保证就学工作落到实处。

校长负责加强学校管理、师德建设和整顿,制定控制辍学、保证学生就学的班主任责任制,落实班主任保障制度;准确掌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基数和入学状况,建立学区适龄义务教育制度。儿童和青少年名册;每年春秋季学期,对无故三天未到校的学生,及时上门走访或与其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五天未到校的学生,及时调集专人劝返。建议返校后3天内,如仍未返校(周末除外),须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教育局报告方式,配合乡政府、村委会做好辍学学生返校动员工作。

家长有责任履行家长监护责任,保证适龄子女依法按时入学,并配合学校确保子女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决不能让子女因任何原因辍学或辍学。

督导员(教师)负责认真为学生提供生活关怀和学习指导。对厌学或因其他原因不愿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思想引导;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针对学习困难学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支持,帮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失去学习动力而辍学。

突出重点任务

加大力度劝说辍学者重返校园。在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同时,加大2017年安康市303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辍学学生脱贫力度,落实分类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确保鼓励所有2017年秋季学期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对于因故无法在暑假前返校的退学学生,学校将与家长联系,确认其秋季学期按时返校;对在外地就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要跟踪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了解其在外地的入学情况。正式信息;对于每一个退学办卡的孩子,必须明确负责劝返的人员;对残疾儿童,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落实“一人一案”,在秋季开学时一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年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即日起,建立鼓励返校辍学学生的登记和注销制度,并实行月报告、月公布制度。

严格执行月报和季度考核制度。按照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县区脱贫攻坚季度考核点评方案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市扶贫局、市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把控制辍学和入学保障纳入“实施精准扶贫”并纳入省、市脱贫攻坚季度考核评价。对指标重要内容实行月报、季度评议制度。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严格按照月报规定和要求,切实夯实控制辍学保学十大制度,实事求是,及时撰写控制辍学保学工作报告。质量方式,如实填写相关统计表格。

严格监督考核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要求各县区切实提高对辍学控制和学校保护工作的认识,健全组织,强化措施,形成良好制度。各部门共同管理、共同努力。情况。将控制辍学、保学工作纳入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干部、校长的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认可控制辍学工作的乡镇、学校给予表彰和表扬,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或对采取有效措施、未能将辍学率控制在目标以内的乡镇、学校进行表彰、通报批评。将酌情采取相应组织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控制辍学、义务教育学生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市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辍学控制和学校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暗访。对迟报、瞒报的县区,将在季检中予以通报,并扣除年终考核分数。对基础不清、工作不力,影响全市辍学控制和学校保障工作的,将按照相关组织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