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招募10名三支一扶人员(莒县招募10名三支一扶教师)
5月17日,2018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聘公告发布。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6:00,查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11:00至5月29日16:00。报考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的,将被取消资格。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莒县)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省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1、招聘数量。全省计划招聘“三支一扶”人员共1543人。详情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1)。
2、招聘范围。2016年至2018年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2016年至2018年省外普通高校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登记。对脱贫任务较重的20个县(市、区)和长岛县,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副以上。对全省52个财政困难县(市、区)、20个扶贫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和长岛县,可按县(市、区)招聘人才比例比例不高于招聘计划的50%。或户籍在周边县(市、区)的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程师、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以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
二、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意识强;志愿深入基层,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按时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0年5月24日前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受过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
4、已进入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
5、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遵守各城市关于岗位要求、专业等条件的补充规定。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各城市补充规定。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的,将被取消资格。如果注册人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写注册信息,最后一次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之前填写的信息。若注册信息未通过初审,您可以在5月28日16:00之前更改或补充注册信息。截止日期后将无法更改或补充注册信息。初审通过后,注册信息不得更改。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且报考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注册人恶意注册注册信息或者扰乱注册秩序的,经核实,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2、各城市资格初审
各城市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认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于2018年5月28日16:00前申请其他职位。各城市将在申请人信息提交后2小时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各城市将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个人注册确认
申请人须在审核期满后、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预审通过者,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确认报名后才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确认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注册无需缴纳考试费。
已成功报名者请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9:00至9:30)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用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及格线。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相同)即可参加笔试。
考试期间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及格线以上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山东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山东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单位所在地市“三拥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注册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山东省注册的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省内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预备技师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等;省外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四)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有权报考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报考批准证明(经体检部门批准也可在体检时提供)申请单位);
(五)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各市“三拥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审查。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根据笔试结果依次递补。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且有空缺的,则取消招聘计划。未达到招聘比例的,根据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室设立礼堂,全程监督。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同等数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考生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候选人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城市同类职位(指同一服务类型)所有其他参加体检的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分数。
(五)体检
各市“三托一托”办公室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给予等额补偿。
(六)确定招聘人员名单
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各市同等数量招收,报省“三支一支”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一纳入“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定向招聘。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管理服务
(一)各市对新招聘的“三拥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新入职的“三拥一扶”人员将安排上岗。
(二)“三拥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各市“三拥一拥”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聘的“三拥一拥”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三拥一拥”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移送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移送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三拥一拥”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必须履行服务协议的义务。不得单方面解除协议或擅自离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提出申请,经市“三拥一拥”办批准并报省“三拥一拥”后终止服务协议。和“一支持”办公室审批。
五、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号(鲁办发[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年度范围内招收“三拥一扶”人员编制和职位空缺数量。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拥一扶”人员,通过考核考察,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工期)。“三拥一扶”计划)工龄)。已按照基层工程有关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招聘岗位和“在职基层工程人员”职位。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服务协议。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可在“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网”(发布,考试报名和准考证打印在“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省“三拥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