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孩子赚钱(拿孩子赚钱的家长)
“班主任说,那里有网吧、健身房,日常工作很轻松,每个月还会给你3000块钱的工资。我去那里才发现,组装是没有工资的。”每天从早到晚灯泡……”谈及自己遭遇的“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15岁的西安技师学院一年级学生李丁认为,学校欺骗了他们。(参见11月26日《华商报》)
说是社会实践,却是流水线上的重复劳动;说是勤工助学过渡,到了工厂却只是组装灯泡……奢侈的待遇被抹去,所有无限美好的承诺都被打破了。虽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尚未发声,但从学校有缺陷的回应来看,此事仍然逃不过李代涛的种种质疑。
如果是正规做法,学校又何必编造“有网吧、健身房”的谎言呢?明明很多孩子都未满16岁,为何学校屡屡撒谎说“所有学生都已年满16岁”?既然是社会实践,是否有必要收集学生的身份证来“代管”?既然目的是“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感受社会的竞争压力”,为什么不和专业挂钩,为什么还要从西安千里迢迢跑到浙江嘉兴呢?
哄骗16岁以下儿童上生产线,不让其休息,不给他们报酬——这当然不属于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但这种人尽皆知的“社会”心态司马昭有“实践”,除了低价出卖学生的劳动力之外,在教育方面还有多少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社会实践”或者“岗后实习”竟然这么难禁止?几个月前,陕西航空技师学院机械数控加工专业的300名大二学生也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他们的专业是机械数控加工,但学校却强迫他们到广东一家电子厂实习四个月。给文凭。当事件曝光并被媒体曝光时,关键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不客气地说,这些年来,一些职业技术院校已经成为靠孩子赚钱的职业经纪人,自由地游走在教育和市场之间。在劳动力价格和用工成本飙升的当下,职业学校的学生很容易成为低端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和尚肉”。一旦教育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对“社会实践”、“岗位实习”缺乏有效监管,在逐利的冲动下,难免会出现乱象。
一名15岁的孩子被送到千里之外的灯泡装配线上。幕后到底有多少明或暗的环节和程序?这恐怕不仅仅是职业教育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我们要切实形成制度共识:任何技工学校都不能利用孩子来赚钱。要有红线、有底线,确保职业教育走上正规发展道路,让工匠精神真正得到传承。
编辑|郭旭阳评论|田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