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时间(伊春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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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奋进新征程
伊春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宜春技师学院是一所公办国家重点技工院校。是市政府副厅级直属单位。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单位。为优化人才结构,充实学院师资队伍,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中共伊春市委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伊春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职业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说话吐字清晰,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
(四)本科院校应聘者及应届毕业生,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
(五)应聘人员须在我院工作满五年,并服从我院的安排和岗位调整;
(六)工作地点在宜春市南岔县;
(七)下列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个人档案被伪造;
2、现役军人、武装警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并被给予禁止报考期限的人员;
6、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辞退不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但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结论;
8、未完成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全国招生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薪资及待遇
(一)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
(2)学院提供免费住宿;
(三)根据工作性质享受相关待遇;
(四)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五)符合《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人才引进资格的人员,参照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体检政审试用聘用。
(一)公告
将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政府网站、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到地点:宜春技师学院宜春校区实训楼三楼学术交流中心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11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政府网站和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公告并查看《伊春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应聘者应根据岗位提交报名证明材料。
需凭本人身份证进行报名,并将报名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放入档案袋,并注明应聘职位、姓名、电话。打印《诚信承诺书》(附件5)一份,须现场签字。报名时初审通过者,将各电子版材料单独提交,并全部压缩为“职位代码+姓名”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qq.com,进一步资格审查。
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以供现场确认:
(1)《伊春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伊春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汇总表》(附件3)。
(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及相应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申请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七)近期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一张。纸质版贴《伊春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电子版为jpg格式,大小小于200kb,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资格审查
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宜春技师学院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谎报、隐匿申请材料的,取消其申请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与空缺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333,601人。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计划审批备案部门批准,可以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并将招聘人数于宜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原申请人申请的职位被取消的,经申请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其他类似职位。对招收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招收计划审批备案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1月15日登录宜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招聘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后续步骤的具体安排,以通知、公告等形式在宜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各位应聘者登录宜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宜春技师学院及时查看信息,避免影响考试。
3、政策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验收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为:“选派高校毕业生进村服务”、“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大学生计划”、“农村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提高5分。高校毕业生在城乡基层公益岗位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可享受项目学生相关福利。计算时限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号文件(黑政规[2018]17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并入伍服完现役、退伍后入伍的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享受“三拥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4、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凭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二)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
(四)应聘者须时刻关注网上公告,保持沟通畅通。因个人原因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应聘者而错过考试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指导材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心理咨询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
(三)检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30%,面试(试讲)成绩占7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评分方式为百分制。测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所申请专业的理论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人数的3:1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选。被雇佣的人数。并列最后名者可相应增加面试(试讲)。候选人数量。进入面试(试讲)的考生不符合考试开放比例的,经备案部门同意,根据岗位要求,可以适当减少考试开放比例或招聘名额。笔试结果将在宜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根据笔试入围考生进行现场抽签,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试讲),采取授课形式本专业的课程。试讲内容将现场提取,以无学生方式授课。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考官当场评分,所有考生试听完毕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测试分数以百分比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30%+面试成绩70%。
4.确定候选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空缺名额1:1人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体检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政治审查、体检候选人;如果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和附加测试。如果有人放弃,可以根据情况依次推迟。考试总成绩将在宜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政治审查和体检
公示后无异议的,宜春技师学院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政治审查。对政审无异议的,宜春技师学院将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者在报名、考试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规定顺序补缺。该职位的总分。
(五)宣传就业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不影响聘用的问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问题严重,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发现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结论出来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确定聘用的,学院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人员关系。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相关事项
1、现任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或在公开招聘各方面被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职位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所申请职位的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申请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报到、入场时接受“龙江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检查和体温取票、笔试、面试。进入校园前进行测量。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458-
邮箱:@qq.com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街11号(伊春校区)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技校路1号(南岔校区)
纪检监察热线:0458-
六、相关材料
附件1:宜春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注册统计表.xlsx
附件4:同意申请证明.docx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
宜春技师学院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宜春技师学院
编辑胡凤臣
一审王林
二审方爽
三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