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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三校生招生(云南省2022年三校生高考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5-01-07 18:03:27 奥数 612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一、报名政策规定

云南省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附件1)。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考试)报名工作按照《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本、专科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办法》(附件2)执行。

2021年云南省三校生招生(云南省2022年三校生高考报名时间)

二、报名范围

申请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各类招生【含参加推荐招生、强基计划、青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体育训练、武术及传统民族项目单项招生】体育、高职招生(含免试)、英语科目听、说、残疾考生单独招生及各类自主招生考试等】所有考生必须报名参加高考。

申请2023年三校学生考试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含参加高职院校、免试拔尖人才考试等)须报名参加三校学生考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和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15日,逾期不再办理集中报名手续。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工作实际在该时间范围内确定。考生在报考时可阅读报考确认点公告或查阅报考确认点(报考期间请联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方法见附件3)。

(二)报名确认点

1.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到学籍学校或所在县指定的注册确认点办理注册确认手续。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往届生及同等学历等社会考生,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在华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由国家和城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考生须持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国家和本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大学专项资格的考生,须保证户籍、学籍、报到、实际就读地全部实施区域内同一县(市、区)。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gk.ynzs.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确认点公告考生,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网上报名并缴费,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拍照、报名信息确认。

四、主要操作流程

一、登录报名系统

已参加2022年9月2023年云南省首届普通高校招生英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的考生,请使用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其他考生须按要求注册为考生用户,并使用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如果不慎忘记密码,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找回密码,也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确认点重置密码。密码重置后,应尽快登录注册系统修改密码。

二、考生用户注册

1、考生身份证号与手机号码绑定进行报名。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时,根据提示输入信息并设置密码,使用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考生报名时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二代身份证一致。考生身份证号和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凭证。密码应由考生自行设置并妥善保管。密码设置不宜太简单。它必须包含数字和字母(或符号)的组合。无法设置纯数字密码。教职员工不得指定统一密码。考生须牢记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防止信息被篡改。若因考生泄露密码而导致信息被篡改,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业务类别:参加云南省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考试,业务类别为“普通高中”,参加云南省2023年高职普通中专本科、专科招生考试的考生业务类别为“三校”的学校、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考生。

历届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应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业务类别应为“普通高中”。否则,造成考生无法填写报名表或参与录取过程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学科类别或类别应根据实际申请流程填写。

3、确认点类别:确认点类别用于区分考生报名确认点的性质。在学校报考的考生选择“学校确认点”,报考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考生选择“直接确认点”。”。

4、报名确认点选择:应届考生应选择学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本地户籍且在异地就读的往届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直属点作为报名确认点;具有本地户籍并在当地就读的往届考生,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确认点的选择由各县、市、区确定。

三、考生信息录入

应聘者应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应聘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简历信息。所有信息均需按顺序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并下一步”保存。

四、照顾加分申报

符合护理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护理加分声明”栏中选择相应的申请项目,提交网上申请。未申报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护理分资格。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得应聘。

符合农村独生子女抚养加分申请条件的,同时符合其他类型抚养加分条件的,应当申请农村独生子女抚养加分和农村独生子女抚养加分。同时照顾其他类型的护理。除农村独生子女外,申请人同时拥有多个照顾加分的,应选择照顾加分最多的一个进行申请。如果候选人申请多个附加护理点,则仅审核和批准附加护理点最多的一个。考生能够通过一项以上关爱加分最高的项目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择其一项进行审核。

五、专项资格申报

符合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普通高考考生,应在“专项资格申请”栏中选择相应的申请项目,提交网上申请。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得应聘。未申报者,视为自愿放弃专项项目申请资格。

完成网上特殊资格申请的考生,将在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

六、信息核对和网上缴费

所有信息填写并保存后,您将进入注册信息汇总页面。考生须再次核对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下一步”,进入在线支付。按照注册网站提示,微信扫描页面二维码进行在线支付。不具备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缴。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费[2011]85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费用如下:

(一)高考费用为每人130元;

(2)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每人30元;

(三)英语口语考试(或外语专业专业考试)费用为40元/人。

2、报考时选择参加听力考试或口试的考生,在报考时一并缴纳听力考试费或口试费。考生缴纳听力考试费或口语考试费后,不得取消听力考试或口语考试报名。

3、如考生已缴纳高考费,但未缴纳听力考试费或口语考试费,需要报考听力考试或口语考试,修改报名信息后,缴费状态变为“部分缴费”,听力考试费或口语考试费需另外缴纳。之后即可进行现场确认。

七、现场确认

在报名系统中完成网上支付后,考生应按照报名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前往报名确认点拍照、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确认信息包括:“候选人基本信息”、“候选人简历信息”、“候选人家庭成员信息”、“候选人照片”、“候选人护理加分申请”、“候选人特殊资格申请”等。

1、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核对,核对姓名、性别、民族、户口、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确认时,考生须亲自前往报名确认点领取照片。采集候选人照片时,候选人头像不应小于画面的2/3,照片应清晰、真实反映候选人的面部特征。

3、确认时考生须仔细核对《确认表》并签字确认。

4、考生确认时,还须在《报考云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确认表》附有承诺书,考生在《确认表》上签字即视为已签署承诺书)。候选人如有违反承诺书、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被视为候选人。完整性记录记录在电子文件中。

5、确认后,考生应重新登录报名系统,仔细核对自己的相关报名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必须及时向注册确认点报告并申请修改。

6、集中报名完成后,系统将根据考生报名时间对未确认的考生进行分批退款。未经确认的候选人的所有退款将在2023年5月20日之前处理。

五、报名信息修改

(1)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

(2)确认后:考生不得自行更改。考生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申请变更。经注册确认点审核后,注册确认点有权修改的信息将被修改。若无权修改信息,则向上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意见进行修改。考生无法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持考生签名的申请表以及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1)志愿者申请、征集志愿者等重要通知将通过短信推送到考生手机上。因考生手机停机、关机、更换电话号码或未能及时阅读短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输入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因本人输入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在确认报名后、进入高校录取前,必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性。若擅自通过户籍部门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导致无法进行电子登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积极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ynzs.cn)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5)考生准考证号是报名完成后生成的,共9位阿拉伯数字。主要用于考生填写申请表、查询成绩及录取信息;高考考生号共14位阿拉伯数字,命名方式为“2353+考生所在地”县代码+考试类别代码(一般高考类别代码为1)+录取分数线后5位票号”,主要用于省内外特殊类型招生、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港澳高校招生、空军、民航招收飞行员学员等。请考生牢记准考证号码和考生号,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六)考生须提前了解报考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做好自我防护,遵守报考地防疫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七)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伪造资质等行为获取报名资格、关爱加分、专项计划资格、与他人搬家资格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涉嫌其他犯罪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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