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转学政策(衡水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今天我想和朋友们分享一下如何转学、休学、跳级、留级。说白了,这些都属于学籍管理的范围。
学籍管理又分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和高中(非义务教育)学籍管理。
所以:
1、小学转学、初中、停学、退学、7岁入学、跳级、留级等如何处理?
2、高中转学、休学、退学、借阅如何办理?
一、义务教育阶段
如何建立学籍?私立小学有学生身份吗?选择学校有学生身份吗?我的孩子一直在家乡读书,现在想转学到别的学校。我应该怎么办?我觉得孩子太小了。让7岁的孩子去上学可以吗?
1.谁负责您的学生身份?
相关政策:
学籍管理实行信息化,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学校具体落实。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各学校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学籍日常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在学校问题学籍信息的收集、核实和处理作出具体安排;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核实辖区内的学籍,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定期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辖区内学校学籍信息变化。
学校是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学籍信息的收集、汇总、核实和上报,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
2.如果我想让孩子7岁上学,我该怎么办?
相关政策: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不具备条件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岁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学校批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具体由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可以申请在普通中小学就读。对于无法入学的严重残疾学生,由负责提供家庭教育的学校确定其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并不意味着家长希望孩子7岁入学,必须申请延期入学证明,以保证孩子7岁时能够顺利进入小学。第二年。
3.如何建立学籍?私立学校没有学生身份吗?
相关政策:
小学新生首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当更新或收集其学籍信息,自入学之日起30日内更新学前学籍信息,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对于没有学前学籍信息的学生,学校需要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为其小学生建立新的电子学籍档案。
学号是根据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码生成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号码,并且终生不变。学号由电子学籍系统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则自动生成。
负责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新生小学生进行学籍核定。
家长无需担心学校地位的确定。只要孩子入学,学校就会帮助孩子建立学籍。私立学校也有学生身份。
4.如何转学?
相关政策:
义务教育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转学:
1.学生因家庭居住原因跨省、市、县迁移或者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至居住地的,可转入原就读学校。户籍所在地;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监护人工作地点跨省、市、县流动(不含省中心城市之间流动)的,可转入其监护人新进城务工人员所在学校;
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在外工作、支持边防建设等,投靠亲属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学生;可以转学到亲属所在学校。
4.学生在义务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在本市范围内从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或者从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
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需转学(包括省内转学或跨省转学),可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自行联系学校。学校接收学生有困难的,由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者学校报告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学籍管理实行“学籍随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后,转入学校应及时移交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九年级下学期的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学生休学期间和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原则上应在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转学手续。
5.如果我的孩子生病了,我如何申请请假?
相关政策:
学生因病、伤、不可抗力等原因仍无法到校上课,且累计缺勤超过一个学期总课时三分之一的,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提出休学书面申请的学习。
学生因伤、患病提出休学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出具证明和相关材料。学生因不可抗力提出休学的,须出具公安或者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学校审核通过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休学的,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后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患有传染病或者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影响其在校正常学习的疾病的,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予以停学。
学生在休学期间将保留其学生身份。学生单次休学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学生休学期满后仍无法返校的,学生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县级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级别及以上、病历及医疗费用收据。经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限。继续请假。一般情况下,请假不得超过两次。九年级下学期的学生一般不得请假。
6.我希望我的孩子跳级或留级。可以吗?
相关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学生在义务教育期间一般不得跳级。
个别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特别优秀,学习能力较高,确需跳级的,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提出书面跳级申请。学校同意并签字,并报主管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跳级。跳级的,视为已接受相应年限的义务教育。跳级不能跨学段,且仅限于学校范围内。跳级应在学年结束时办理,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更。进入毕业班和毕业班的学生不会被跳级。
二、高中阶段
1.学籍管理?
相关政策:
自新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学校应按照规定程序,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完成新生注册信息审核和确认,并完成注册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审核确认学校报送的新生注册信息。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招生计划招生。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不能注册。
2.放学休息吗?
相关政策:
学生因受伤或者不可抗力在一定期限内不能继续学习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休学书面申请,并出具所在地或者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县级以上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经学校审核,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以给予休学,学校发给休学证明。
学生一学期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超过总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且确实难以随原班级继续学习的,一般应办理以下手续:暂停学习。
学生在休学期间将保留其学生身份。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满后仍无法恢复学业的,应当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延续中止学习程序。休学不得连续超过两年。
高三下学期的学生一般不得请假。
3、转学?
相关政策:
户籍、家庭住址跨省、市、县(不含同县范围内搬迁)的学生允许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要返回户口所在地省、市、县的,可以允许转移。
转学的学生一般应转入同级别学校,不得转至高一级学校(学校级别指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普通高中三级)。
高一第一学期和高三下学期一般不允许转学。停课期间学生不得转学。
同县内高中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
4.升级、跳级、留级?
相关政策:
学生每学年学分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要求的,予以晋升。
普通高中实行留级制度。学生在同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留级:
1、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两科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2.任意三门科目未达到规定学分者。
留级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3%(按年级计算)。
留级应在学年结束时进行。即将毕业的学生不得留级。
对于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经学校考核达到较高年级水平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升入较高年级。跳级一般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5.辍学?
相关政策:
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及其家长必须提交书面退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学生可以退学,并发给《退学证明》和《退学证明》。
1.休学二学年以上仍无法返校者;
2、连续两次留级的学生仍不能升级;
3.学生因严重疾病或家庭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4、学生自愿退学,经多次劝阻仍不退学。
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退学,并予以开除学籍:书面通知家长,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1.一个学期旷课半个月以上或累计旷课一个月的;
2.休学期满,1个月内未返校,又未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
学校不会向自愿退学的学生颁发任何证明。
学生退学的,应当取消其学籍。被取消学籍的学生的档案由取消学籍的学校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