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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图片(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04 02:24:02 奥数 629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的要求,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是专门配制的。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英文名称:MODERNCOLLEGEOFNORTHWESTUNIVERSITY。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西北大学主办的独立本科院校。学校位于西安。学校开设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戏剧影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新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设计等20多个特色专业。电视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表演、音乐学、舞蹈、汉语言文学、互联网与新媒体、财务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图片(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解读)

学校国标代码:,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级别:本科;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六安镇科教园区辰北路1号。邮政编码:。招生咨询热线:029-,传真:029-。

第三条学校具有本科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三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条学校拟在陕西、河北、内蒙古、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广东、江苏等18个省份招生、黑龙江。(自治区)启动招生计划。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招生规则及证件第六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校本部和省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招生制度。招生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智力、体质、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填写《申请表》和《录取模式》根据全省志愿申请并遵循“成绩第一、随意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之间不存在等级差异。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课已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考虑我校校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原籍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的,在明确志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较高者优先;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名。

2、未组织专业课程学校考试的省份,省统考、联考或其他学校考试均承认本省及格成绩。文化课程成绩达到原籍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在明确选择的前提下,专业分数按70%计算。%综合成绩占文化成绩的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含陕西省)。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名。学生所在省招生机构有统一要求的,按照省招生机构公布的政策执行。

3.在陕西省艺术考生通过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基础上,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戏剧影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文化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录取,排名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成绩降序录取;摄影、戏剧、影视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承认陕西省艺术省统考成绩;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承认陕西省音乐、舞蹈统考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录取;表演专业承认我校已通过入学考试。学业成绩方面,根据学生的专业表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4、未纳入专业校考、统一考试、联考覆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九条预留计划使用原则: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生总计划的1%和本科艺术计划的15%之和。以预留计划作为灵活指标,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解决招生不平衡问题,符合条件的学生严格按照省招生规定录取部门。

第十条:档案提交比例:我校审核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不限制申请语言,但录取后各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言的条件。使用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需要仔细填写表格。

第十二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机构)加分、减分的规定。所有高考加分和积分将不用于未安排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学费、奖学金、贷款和奖学金第十五条费用按照物价部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确定。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俭学助学金、社会特殊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补助等奖励资助制度。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