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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公益诉讼的主要做法(未检+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24-08-06 16:57:22 奥数 182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2022年4月底,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在履行法治副院长职责时,通过大数据应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两起案件校园周边商店销售烟、酒和“三无”盲盒产品的情况。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分院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已近一个月。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职责?问题是如何解决的?5月20日,支部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作为案件管理者,带领“铁检·小橙灯”巡检工作室成员来到中铁附中、铁一中学校园周边地区学校、碑林区铁屋小学。便利店、小超市、书店等商铺现场跟踪督促行政机关阶段性整改进展。有关管理机构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接受监督。现场监管中发现,仍有部分商铺销售“三无”盲盒产品。其中一间商店出售文字和图片不良的盲盒。在一些销售烟草的商店中,禁止销售烟草标志的位置不明显或被遮挡。相关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要求店铺将违法产品下架,并重新张贴禁止销售标识。

未检公益诉讼的主要做法(未检+公益诉讼)

王勇在现场告诉有关行政部门,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保护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等多方面提出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质上就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堵塞行政监督漏洞。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全方位的保护是法律监督的职责。然而,检察机关不能“孤军奋战”。通过检察机关的“自我管理”,推动行政机关的“统筹管理”,与行政机关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合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保护。

王勇还指出了后续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一是行政机关执法不健全,需要进一步执法检查;二是有关行政机关之间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仍存在渠道不畅的问题。三是相关行政机关对行政区划边界区域的监管权责划分重叠,极易造成执法空白。针对存在的问题,两行政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协作配合,集中整治全辖范围内相关违法情况。

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对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和后续监督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强化履职力度,查处中小学周边违法情况辖区内校园,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资料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