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在法院里仍对妻子动手怎么办(家暴男在法院里仍对妻子动手打人)
原标题:家暴男子在法庭上仍袭击妻子。法院对她处以罚款1万元,并对女子发出保护令。
他在法庭上受到侮辱,在走廊里打架,甚至离开法庭后还打电话骚扰我。近日,杭州市西湖法院对扰乱诉讼秩序的当事人处以1万元罚款并禁止实施家庭暴力。事情的经过是,梁女士和阿虎因离婚纠纷告上法庭。为进一步了解双方诉讼请求,查明案件事实,法院首先召开了庭前会议。但就在庭前会议结束、双方当事人都在笔录上签字后,阿胡就开始对梁女士恶言相向,法警很快拦住了阿胡。
随后,梁女士和阿虎陆续离开法庭,但走廊里却传来梁女士的惊呼声和其他人试图制止打斗的声音。听到响声,书记员冲出法庭查看情况,发现阿虎在走廊里试图袭击梁女士。书记员立即上前制止阿胡的殴打,并警告阿胡,法院将依法惩处其行为。办事员还提醒梁女士,如有必要,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听了法庭民警的警告和双方律师的劝说,阿虎平静下来,梁女士被安全拉走离开了法庭。可谁知,当晚,阿虎连续打了10个电话骚扰梁女士。梁女士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想起了法院民警的提醒,遂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西湖法院认为,阿虎的脏话、殴打行为妨碍了司法活动,扰乱了诉讼秩序,决定对阿虎罚款1万元。日前,阿虎已主动缴纳罚款。
同时,西湖法院认为梁女士确实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真实的家庭暴力风险,裁定禁止阿虎对梁女士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联系。梁女士,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一次性送达双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社区。法官表示:法院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场所,所有人都必须遵守法庭秩序。在法庭上大声喧哗、侮辱他人、殴打他人等发泄不满的行为,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和损害,将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参与人在参与诉讼活动时,必须理性文明,时刻牢记司法权威不得挑衅,法院尊严不得侵犯。为依法严厉打击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西湖法院落实工作部署,成立专门工作协调小组,快速出台实施措施,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零容忍扰乱了诉讼秩序,保障了诉讼参与人和各类人员依法有序进行。参与诉讼活动,保证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同时,拒绝家庭暴力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反对家庭暴力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反对家庭暴力,不做暴力施暴者,及时制止家庭暴力,及时维权,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他们的家人。
(来源:钱江晚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