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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师有偿家教规定(教育部门严禁教师有偿家教,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4-09-12 16:02:59 奥数 918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陕西教育信息网讯(通讯员熊其江周建国)近日,商南县科教体育局下发通知,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顿活动,采取“四项措施”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辅导和非法补课。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该局要求各学校和教师认真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付费补习和非法补课的危害性,自觉依法治教,诚信治教,为人师表。规范教学行为,杜绝有偿辅导和非法补课,做学生喜欢、家长尊敬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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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展师德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召开专题会议,把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精神及相关省市文件精神作为2017年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教育引导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立德树人,自觉拒绝付费补课。同时,组织教师一一签订了《拒绝有偿辅导、违规补课承诺书》。

三是落实“十严禁”。该局实行“十严禁”,即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办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向培训机构及相关人员租用场地或者提供教育教学设施;严禁中小学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严禁在职教师有偿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在家或者异地补课;严禁教师违规以家人、亲戚、朋友等名义开办补习班,从事有偿辅导活动;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动员、诱导、暗示、强迫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将学生介绍给校外培训机构等进行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接受培训机构聘用、兼职参加有偿文化辅导活动。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该局要求各学校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报告制度,印制《致学生家长信》,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动员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我局将定期开展专项工作检查,将管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学校责任督导,逐一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要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重点查处课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后不讲课”、收取补课费等严重违纪和师德腐败问题,对违规学生进行打击报复。不参加付费化妆课程。我们将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