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吗(娄底2020年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红网时刻娄底10月12日讯(通讯员彭敏)日前,娄底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市残联联合印发《娄底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居民可通过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方式缴费。
《方案》同时明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学校学生、已取得娄底市居住证的常住居民。保险缴费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地或者常住地参加保险;在校大学生(含新生)应当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保险。统筹参保,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居民医疗保险费,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应当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参加保险,不得在原居住地重复参加保险。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含持有居住证的常住居民),必须参加社区居民医疗保险。
在保险补贴政策方面,娄底市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孤儿参照此)个人缴费全额补贴,并规定低保对象、监测目标、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支持。参保集中缴费期内有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3年保险补贴政策。保险集中缴费期间,对有需要的人员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部分到期资金。已在外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可在居住地享受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