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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晶被顶替上学事件,山东回应了(山东苟晶顶替者邱印林)

发布时间:2024-08-05 22:05:03 奥数 4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2020年6月24日,由山东省纪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的专项工作组会同济宁市、任城区相关单位回应苟靖报告“连续两年受到处罚”。对“冒充上学”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目前,举报问题已查明,相关人员已按规定依纪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苟静,女,现任浙江省湖州市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监。

苟晶被顶替上学事件,山东回应了(山东苟晶顶替者邱印林)

邱晓慧,女,汉族,1976年11月出生,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就读于济宁市实验中学高中;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就读于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名苟静。2001年4月,他到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工作,名苟静。

邱银林,男,汉族,194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职称,1992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师,2004年12月退休。她在济宁市实验中学高三时担任班主任,邱晓慧是她的二女儿。

一、关于苟晶参加高考及录取问题。1997年、1998年山东考生高考成绩,由省招生办发放到市、县(市、区)招生办,高中学校张榜公布,考生可通过省高考168查分热线查询。经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调取苟晶高中会考、高考成绩及相关材料,查明苟晶高中毕业会考语文成绩等级为A,数学、英语、物理等级均为B,政治、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补考)等级均为C。1997年7月,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以农村应届理科生身份参加高考,成绩为551分(满分900分),在济宁市任城区1588名理科生中排名308名。当年山东高考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07分,济宁市专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583分,中专(理科)录取统招分数线为575分,中专(理科)委培分数线为549分。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其本人未填报志愿,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

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调取苟晶高考成绩及相关材料后发现,1998年7月苟晶高考成绩为569分(满分900分),在1710名考生中排名第265位。任城区理科学生。当时,山东省高考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25分,济宁专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00分,中专(理科)统一录取分数线为570分。后来调整为555分。苟静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调整后的中专(理科)录取分数线。在苟晶当年的申请表上,她申请的中专学校选择了泰安人口学校和武汉生物工程学校。她选择服从调剂,被调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当时,学校是一所公办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职业学校。1998年,济宁市计委与学校签订了30人委托培训招生计划。经山东省计委、省教育厅批准,列入当年招生计划并向社会通报。民众。苟静的高考档案随后被转移到学校。她研究了发电厂和电力系统两年并完成了所有学业。学校为她颁发了中专毕业证书。

经查,苟静1997年高考成绩已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托培养录取分数线,但其未填写申请表,其个人身份和高考成绩不合格。被邱晓辉冒用。1998年,苟静的高考成绩达到了济宁市中专(理科)统一录取分数线。她填写了申请表并服从调整,考入了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按程序正常入院。没有证据表明她当年被他人冒充。学校问题。

二、关于邱小慧冒名苟晶上学问题。1997年7月下旬,因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苟晶按照学校要求将准考证上交。邱印林在苟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苟晶考生档案卡及准考证上的照片替换为邱小慧的照片;对苟晶当年的学生档案进行涂改,把父母姓名分别更改为父亲“邱荫林”、母亲“苟淑玲”(邱小慧母亲姓马),家庭住址更改为王金山(邱小慧姐夫,时为济宁市任城区建行职工)的单位地址“济宁市洸河路9号任城区建行”,该地址同时也为录取通知书收件地址;以苟晶的名义填报志愿,在中专志愿中委托培养类填报为济宁警校、北京煤炭工业学校、济宁商校。邱印林将涂改后的苟晶考生档案卡交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导处审核后上报至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时任济宁市实验中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李耀立,时任任城区招生办副主任张勇失职失责,均未发现该档案卡涂改问题。

1997年9月,邱晓辉以苟靖的名义考入北京煤炭工业学校(两年制中专,培训费每年4400元)。苟晶的学生档案经邱银林更正后被移交给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学校将录取通知书寄至济宁市任城区建设银行预留地址。按照邱银林的要求,王近山找到了苟晶的录取通知书,交给了邱银林。随后,邱晓辉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在苟靖复读期间,邱银林利用整理学生档案的便利,为苟靖伪造学生档案。

三、关于邱小慧户籍造假问题。1997年9月,受邱印林请托,邱印水(时任兖州市王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系邱印林亲戚)联系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王卫中,由王卫中安排户籍警栾卫民,违规为邱小慧出具了姓名为苟晶的虚假户籍材料。邱小慧的长兄邱通(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2015年1月因病去世)持该虚假户籍材料,通过时为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户籍警李秀芳伪造了姓名为苟晶、住址为济宁市任城区许庄镇的虚假《户口迁移证》。其后,邱小慧持该证将户籍迁至北京煤炭工业学校。时任北湖派出所所长韩宁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伪造《户口迁移证》行为失职失责。

四、关于邱小慧参加工作及更名问题。2001年4月,邱小慧以苟晶之名在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工作,档案转至原任城区人事局,户籍迁至学校集体户。时任任城区教委副主任崔兴荣(主持人事科工作)失职失责,未发现邱小慧档案中相关信息不一致问题,导致其通过审核并被录用。2001年8月,邱小慧利用在校办公室工作并保管学校公章的便利条件,在申请户籍更名材料上私自加盖本单位公章,向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提出将户籍姓名由“苟晶”改为“邱小慧”。时任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高凡信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为帮助邱小慧更名,2002年1月,邱通(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请托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副局长李锋、李营派出所所长鞠坚毅帮助协调,鞠坚毅安排户籍警王凤强将户籍姓名由“苟晶”变更为“邱小慧”。

五、关于邱家与苟晶接触问题。2020年6月23日,为能与苟晶见面沟通、缓和矛盾,邱印林及其妻子、次子、长女四人前往济宁市任城区接庄街道苟晶老家,向其家人了解苟晶近况及联系方式。6月24日,邱印林与其次子从曲阜乘高铁赴湖州欲找苟晶解释、致歉,二人于当日11时2分到达湖州。经调取查看相关道路交通监控视频发现,二人于12时30分许到达苟晶所在厂区门口,13时许邱印林进入苟晶所在厂区,其子在外等待;因苟晶拒绝见面,邱印林一直候至19时30分许离开厂区。当晚二人入住湖州织里江南宾馆(景江路店),6月25日8时5分乘高铁离开湖州返回济宁。其间,邱印林二人无其他同行人员。

根据上述调查,对相关人员将按照规定、纪律和法律给予如下处理:

1、邱晓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公安机关已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邱银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金。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原副主席(已退休),时任兖州市王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邱银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被留职调查。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和调查。

4、济宁市兖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王伟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侦查。目前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

5、邱桐,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场沟派出所原副所长。当时,他是任城区分局塘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区分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因发现其生前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6、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区分局小孟派出所所长栾伟民,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户籍民警。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销政务处分。

七、时任济宁市实验中学副校长、教育处处长、济宁市实验中学退休教师李耀丽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七级)、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张勇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内部留校处分-聚会警告。

9、李秀芳,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长清派出所民警。曾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北湖派出所户籍民警。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并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十、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长、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韩宁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王凤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户籍民警。其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

12、鞠建义,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曾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所长。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未担任党内职务,应被撤销党内职务。如果任职并已退休的,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减少退休待遇。

13、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副局长的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李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处分因未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减少退休待遇。

14、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高凡新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离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崔兴荣违反工作纪律,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为他没有担任党内职务并且已经退休,所以应该受到处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处分,并减少退休金。

目前,工班已按程序将邱晓辉冒充取得的学历以及涉及省外相关单位和人员问题的线索移交给有关主管部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冒名顶替者上学等问题,同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妥善解决冒充者的合理要求,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2020年7月3日

资料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出品微信编辑|陈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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