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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区新生入学政策终于正式出台了(延安上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5-01-13 07:50:11 奥数 608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努力保障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审政办发[2021]10号)等文件,现就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有尽有

延安市区新生入学政策终于正式出台了(延安上学政策)

1.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青少年依法入学。201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当地镇(街道)政府审核批准后备案。

2.依法做好辍学和保学工作。各乡镇(街道)和中小学校要加大义务教育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家长和其他监护人按时送孩子上学、完成义务教育,进一步强化政府、学校、家庭的责任和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成果,共同努力控制辍学并确保教育。

3.严肃查处学校违法办学行为。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排查,严肃查处适龄儿童、青少年在家学习、接受“国学班”、“读经班”、“民办学校”代替国家规定的学习行为。统一实施义务教育。

4.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具有就读普通中小学学习能力的,学校必须予以录取;对无法上学的重度残疾人员,动员其就读特殊学校;对需要特殊照顾而不能上普通学校的,由乡(街道)负责通过上门教育或远程教育实施义务教育。

5、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雄和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宝塔区精准服务“五上”企业惠企助企“二十条”措施》规定的“五顶”企业法人各类优惠救助对象须于8月15日前报区教育体育局、区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审核。逾期申请将不再被接受。

二、规范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6、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各中小学都严格执行。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夏(冬)令营、学习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录取依据或参考,严禁面试、面谈。提前录取、“掐点”录取和择优录取是根据考核、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进行的。按照“分区招生、就近就读”的总体目标,实行“户籍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管理为补充”的原则,实行“三对”分区招生办法,即适龄儿童及其家长的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由于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形式的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不一致,各中小学必须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学位状况和招生需求统筹考虑。非延安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满足学龄儿童入学的基础上,由中小学校根据学历情况予以照顾(学区内有户籍的学生)按照政策。非中心城区户籍但在城市学校就读的学生(子女),依次为学生(子女)和农民工(商人)子女安排名额,直至名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宝塔区注册学生优先。

7、严格的招生计划和班级名额。坚持计划招生,班级规模控制在55人以内(含学生55人)。有条件的学校可将班级规模控制在标准班级规模(小学45人,中学50人)。各乡镇中小学招生计划和班数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未经同意,不得超出招生计划和班级名额。

8、压实主体责任。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以县(区)为主”的原则。在延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教育体育局、区考试管理中心管理。各中小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9、加强学生班级管理。义务教育学生实行均衡编班,学校不得变相开设特长班、特长班、课改班、“实验”班、尖子班、兴趣班、国际班等重点班。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班级名额要求和男女生比例组织班级、配备师资。

10.规范学籍管理。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的规定,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严格执行“一人一登记、身份随人、一视同仁”的规定。人的状态”。学生不得使用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创建重复的学籍档案。三、学生电子学籍信息不得擅自删除。对于上门授课招收的学生,由负责派教师上门的学校确定其学籍。未通过招生平台招生的学校不得擅自建立学籍档案。

三、优化招生流程,大力推进阳光招生

11.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今年,我们将继续依托中小学统一招生平台,实施网上学位申请、网上招生、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教育部门及其中小学要充分依托招生平台,优化简化招生流程,组织好网上报名的宣传、招生和服务。对于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各中小学必须提供线下报名服务,协助家长。对于网上报名,请家长如实提交信息,学校严禁误导家长。若家长自行提交不准确信息,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学校招生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程序、咨询方式、联系电话、时间安排等。中部地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市区应于8月15日前将报告报区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13.加大招生宣传服务力度。教育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宣传核心招生政策和公众关注政策。特别是中小学要指定专人提供公众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并及时回应。关注公众关切,合理引导家长期望。

四、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