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全月无休下班猝死仅赔36万合法吗(工人全月无休下班猝死仅赔36万元)
炎热的七月,气温高达30多摄氏度,机器轰鸣的喷漆车间里,工人们一整月都在忙碌。每个月有21天加班到晚上八九点。这太残酷了,赤裸裸的血汗工厂。
即使是钢铁般的身体也无法承受如此强度的工作。最后一名员工晚上8点下班,从公司北门出发。骑完电动车刚一分钟,他就摔倒在路边的农田里,再也没有爬起来。地点距离公司北门仅约300米。很遗憾。
鉴定结果显示,死因为冠心病急性发作,死前疲劳可能是冠心病急性发作的原因。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的,才算工伤。突发疾病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最终,法院根据公司的违法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因果关系等因素,认定公司对员工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并赔偿36万余元。
工人们在下班回家途中中暑死亡并非巧合。7月5日,在陕西西安,一名建筑工人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工作了9个小时。他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晕倒了。他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次日凌晨因中暑去世。7月6日,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收治了一名49岁的男性患者。患者在车间工作时突然晕倒。患者入院时体温为40.7。他当时处于休克状态,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10日,四川华西医院一日收治3名中暑患者,其中1人病情危重,不幸去世。随后,河南、湖南、江苏等地开始出现中暑病例。
工伤认定标准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