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六法论口诀(绘画六法是什么意思)
六法
“气韵生动”,是指作品中刻画的形象或作品整体具有一种生动的气度韵致,富绘画于生命的活力。原为衡量画中人物形象,后扩至其他题材作品,乃至某一绘画形式因素。
“骨法用笔”,其中“骨”为一比喻性概念,借指人内在性格的刚直、果断及所画人物的骨相所体现出的身份气质。谢赫的“骨法”也包涵了用笔所表现的骨力、力量美,它是传统绘画特有材料工具和民族风格所决定的美学原则。
“应物象形”,指画家的描绘要与所反映的对象形似。将其置于气韵与骨法之后,表明对描绘对象真实性十分重视的同时又深刻地把握了艺术的外在表现与内在表现的关系,它的位置是很恰当的。
“随类赋彩”,是指着色,可以解释为色彩与所画之物象相似。
“经营位置”,经营原意为营造、建筑、位置或指物象的地位或指安排配置的动作,因断句不同而使“位置”或为名词,或为动词,总之指构图和构思。
“传移模写”,指临摹作品。传,移也,或解释为传授、流布、递送,模为摹仿。绘画上的传移流布,靠的是模写。模写的功能,一是可学习基本功,二是可作为流传作品的手段,由于它并不等同于创作,故谢赫将其放于六法之末。
颜色是最容易犯错误的
先深后浅:般作画先从主体物的暗面或深色画起,进而画灰面、亮面,这样色彩容易比较;
先薄后厚:铺大色调,用色宜薄,类似水彩画法,这样,可画得快些,既是不准,也容易修改,深色画薄些,容易表现空间;
先简单后丰富:开始铺大色调,主要抓基本色相,调色种类不可多,要概括,然后通过多层的深入刻画,使色调逐渐丰富微妙;
先大后小:先画对色调影响大的色块或主体物的色调,也可先画色感鲜明之物,把握大的色块,以此为准,通过比较画准其它部分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