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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招(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2019)

发布时间:2024-08-02 15:47:32 奥数 414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西安医学院2019年示范性高职院校单项考试招生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招(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2019)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障西安医学院2019年示范性高职自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项考试招生”)顺利进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西安医学院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制定的。

第二条西安医学院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应当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面监督,确保坚持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扎实开展,确保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院,国标代码:,陕西招生代码:8148

学校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级别: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

证书类型:国家认可的普通大专文凭

第四条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占地783亩,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拥有来自全国各类学校的学生余人。设有五个科室、一所医院、护理、口腔、临床医学、药学、医技三个科室。基本形成了涵盖医学、护理学、药学、工艺学等多个专业领域、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护理(养老服务)专业被确定为“首批国家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示范专业”。护理与临床实验实训基地被评为“陕西省高职院校示范实训基地”。2017年,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陕西高校“一流专业”遴选结果的通知》号文件精神,西安医学院全面开展“双一流”建设工作。经过申报、选拔、批准,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3个专业入选省级“一级专业”。

校附属医院位于秦都校区西侧,占地300余亩。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拥有床位1200张,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17个科室。不仅为学生实习、见习提供了便利,也为优秀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第五条学校地点:西安市户县秦都镇

邮政编码:

学校网址: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它是独立考试和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学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办公室、综合事务部。下设办公室、保卫处、综合管理处及各科室等部门。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公示、现场确认、考试面试、机考、新生招生、报到、安保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私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

029-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在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的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批准。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办公室批准并颁发。

第九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进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部门为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招生对象

1、已报考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报考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

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分项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期间根据自己的意愿登录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西安市报考医学院提交了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考生可于2019年3月14日8:00至3月22日18:00填写并确认专业申请表:

1.填写专业申请:登录西安医学院招生网站,进入西安医学院单项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专业偏好,明确所录取的专业,按提示提交并打印西安医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报名表》、《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或到西安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填写专业申请表、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原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西安医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报名表》到西安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专业志愿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获得西安医学院录取通知书。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

第十三条考试形式

申请参加西安医学院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由西安医学院组织考试。

一、文化课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课笔试(以下简称“笔试”)。示范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学校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水平,总分300分,每科100分。(“普通高中生”笔试题以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为准,不超过教育部颁布的2019年普通高考教学大纲。“三-”笔试题在校学生”按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执行。)

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按照“试点先行”的方针,西安医学院部分招生专业将进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简称“机考”。未进行机考的专业将作如下安排。

.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生”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和个人思维素质,通过回答问题当场评分,满分200分。

.职业技能测试。“三校”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200分。通过现场考试或考生提供的专业技能作品、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状况、技能竞赛奖项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现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体现个人能力的作品。

第十四条西安医学院于2019年3月23日8点30分至11点30分对“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进行笔试;3月23日13:00至18:00“普通高中生”、“三校生”职业技能考试(面试)。

第十五条2019年4月4日17:00前,我校通过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生办公室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并报送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十六条已被西安医学院预录取的学生,须于2019年4月5日至15日17:00期间持二代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到,现场确认。考生逾期未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西安医学院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西安医学院于2019年4月16日至17日到省招生办为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并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完成考生正式录取。省招生办将在官网公布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名单,我校也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十八条单独考试录取的新生的招生性质、在校培训、毕业证书等与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根据不同类型、不同专业划定招生控制线,确定招生数量。

第六章入场规则

第十九条独立考试的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根据普通高中生和三所学校学生的笔试和面试(机考)成绩,结合我校实际招生专业,坚持多项选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淘汰率不低于3%。

第二十条我校承认参加省内其他示范性高职院校考试的考生笔试和“机考”成绩。非“机考”专业必须参加西安医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评估。

第二十一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基本原则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因高考或新生入学后体检、资格复审未通过体检、资格复审的,学校可以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专业或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西安医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学费标准: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空调、双人卫生间):1000元/年(8人)

住宿费(带暖气、空调、双人卫生间):2200元/年(4人间)

住宿费(配有暖气、空调、电视、卫生间等生活设施):7000元/年(2人间)

第八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贷款和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并在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全面实行国家与学校奖励与助学相结合的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奖学金:一般贫困2500元/年,特殊贫困350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精准助学补贴:60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每人2000元/年;三等奖每人1500元/年。

第二十四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打工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支付工资。

第二十五条助学贷款: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向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向原籍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为每人每年提供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西安医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西安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