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高中转学政策(2020贵阳市高中学生转学程序)
近日,记者从贵阳市教育局获悉,贵阳市普通高中转学遵循“同学同学,学籍随人”的原则。所有转学必须在每学期开始后一个月内完成。同时,从贵阳市普通高中转学必须遵循相应的原则和程序。我们来看看具体的细节:
贵阳市普通高中转学原则
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因父母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可转入本市同级同类型、同性质的学校。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
其他情况的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省级示范高中学生可转入普通高中。
2、从省级示范高中跨类别转学的,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转校当年的网上统一录取分数线。
3.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项目班)学生可转入公办高中,但中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网上报名最低控制线和高中入学考试最低成绩。转学当年统一网上招生。
4、非本市户籍普通高中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学生:
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当年网上报名最低控制线和转学当年网上统一录取最低分数线。
未参加我市中考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原则上按照原学校性质(公办、民办等)和类别(普通高中、省级示范高中或重点高中等)转入我市普通高中。
户口在我市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需从城外民办高中转入公办高中就读的在我们城市按类别。学校审核其证明材料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即可转入本市相应的公立高中。
5、省户籍学生从境外转学只能转入我校当地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项目班)。
转移
学生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须提交申请并如实填写《贵阳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表》中的相关内容。经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审核并盖章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提出申请。经县级初审后,纳入市级学籍管理。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网上审核并批准申请。
转账过程中,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跨类别、跨性质转学在贵阳市参加中考的,转学学校须认真核对学生中考成绩是否符合原籍地网上报名最低控制线以及转学地的录取标准。当年转学学校统一网上招生最低分数线。
2、未在贵阳市参加中考的普通高中生申请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转学学校须认真核实户籍、国网学籍、学生性质及类别等。转学学校及其他相关信息;从海外转学的学生需要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签证或背书以及学生身份。
3、转学手续批准前,转学学校原则上不得提前接收学生。
以下情况不得转让:
高中生入学第一学期和毕业学年最后一个学期;
学生正在休学;
学生从普通高中转入民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再申请转入其他公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学生转入省级示范高中(民办省级示范高中除外)。
从学校休息一下
学生因病不能在校学习超过两个月,需要休学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结果级别、医院病历、缴费收据等信息,填写《贵阳市普通高中学生休学申请表》,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返回学校
学生休学后复学,须会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因传染病、精神分裂症休学的学生,还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level),填写《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学校同意。经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分配至下一年级。学生返校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休学期满后仍无法返校的学生,应当在休学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提出延期休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学。
休学期满的学生,经学校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到学校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手续的,自动退学,学校将通知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形式。自动退学的学生,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辍学
学生一般不得申请退学。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学的,学生及其监护人须书面申请并填写《贵阳市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退学。
学生旷课,经学校联系后仍继续旷课,且连续旷课时间达到1个月的;休学结束后,经学校提醒仍不返校或者在1个月内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普通高中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一学期缺课时间累计达到2个月的,将给予退学处分。
学生申请退学、自愿退学、被责令退学的,取消其学籍。
(本文根据以往政策编写,具体划转方案以最新调整政策为准。)
转载自:贵阳教育传媒中心